≡BUT'S DIARY≡ - QOOZA 網上日誌
 
 
 
 
  
 
 
 
 
 
 
 
 
2009 年 9 月 20 日  星期日   晴天


 
百感交集。

家中的綠豆都成熟落地了

但幼稚的我還躲在自己的世界裡不願出來

 

 

———

 

 

9-20   0:00



自己買的蛋糕

無聲的淚。

 

 

 12:44

我在心中懇求天父能給我一個驚喜

不久J晴就打俾我了^^

能聽到晴仔的聲音真好

 

 

16:00

每次有朋友18歲生日

我必會問他:「你有冇買六合彩呀?」

「 如果到時保安查我身分證,

我要扮到好囂咁慢慢拎出黎,

然後叫佢睇清楚我幾歲! 」

點知!!!!

...終於到我出場果時,

個女保安竟然冇check我身分證!!

只係笑笑口咁望下我就俾我入去!!

有冇搞錯!

乜我個樣好老咩?!!!!!!

 

 

16:30

以後我的生日怎過再也不重要

你已是天父賜給我最珍貴的禮物

 

 

19:00

梁国棟好準時^^

雖然 蔡琦 同 jimmy 都病咗黎唔到

但係都有六個傻仔黎咗同我慶祝生日:D

 

KAI子輝xD

估唔到義永記得我嘅特殊喜好

同嘉輝一齊送咗份咁得意嘅禮物俾我:D

呀衍>3<!

其實好想睇你除件外套!HAHA`

 

好唔習慣自己咁着...

好似男人着裙= =

不過我幾滿意自己個頭

係我自己剪ga!!

好彩唔係太奇怪啫=3


2009-09-21 10:41 PM*   [ 訪客留言(2)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09 年 9 月 16 日  星期三   晴天


 
選狼還是選獅子?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

上帝還給羊群找了兩種天敵,一種是獅子,一種是狼。

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任它隨意咬你們。

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時更換。」

這道題的問題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選狼還是選獅子?很容易做出選擇吧?

好吧!記住你的選擇,接著往下看。

南邊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於是,它們就要了一隻狼。

北邊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於是,它們就要了兩頭獅。

狼進了南邊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

北邊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

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

這樣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羊群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

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飢餓難耐,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

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邊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天敵,又嘲笑北邊的羊群沒有眼光。

北邊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換天敵,改要一隻狼。

上帝說:「天敵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必須世代相隨,你們唯一的權利是在兩頭獅子中選擇。」

北邊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

可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哪一頭都比南邊羊群悲慘得多,它們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精瘦。

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

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

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

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

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

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

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

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另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

原先肥壯的那頭獅子,已餓得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

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點,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

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

北邊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邊羊的處境卻越來越悲慘了,那隻狼因為沒有競爭對手,羊群又無法更換它,它就胡作非為,每天都要咬死幾十隻羊,這隻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的血,還不准羊叫,那隻叫就立刻咬死那隻。

南邊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嘆:「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要兩頭獅子。」

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據我多次親自嘗試的經驗,如果問歐美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選獅子,但是如果拿來問我們自己華人,大多數人都會選狼(包括我自己)。

領悟到了嗎?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


2009-09-16 06:37 PM*   [ 訪客留言(2)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09 年 9 月 2 日  星期三   晴天


 
電燈泡

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

他奶奶的...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告訴你,世事無絕對!

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件事,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

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口,證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

但這印度白痴只說書上是那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

我一肚火地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我決定要證實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一瓶菜油回家。

一切就緒,二話不說便把燈泡放進口中,不消1秒便滑入了口,倒也容易,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

心想你這印度白痴,看看我中國人的智慧和膽色吧!

不像你這書呆子,心想中國戰勝印度便打從心裡笑了出來。哈哈!

於是我輕鬆的拉了燈泡一下。

好!我放多點力........

o.k!我把口張大一些........

不怕,我把口張到最大,再放多一點力(要很小心拉才能避免燈破掉)

媽的!真的在嘴巴內卡住了。好在還有瓶菜油......(30分鐘後)

我倒了3/4瓶油,其中一半倒了進肚,但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

這時候,我只好打電話求救。

正當我按到一半,我記起我口中塞了個燈泡如何說話?

現在我只好向鄰居求助,我寫了一張便條後便去找鄰家那老婦。

她一見我便大呼救命,我立即給她看我的便條---please call me a taxi and tell the driver to take me hospital.(請招呼一輛計程車,還請告訴司機載我到醫院。)

她看了大約1.75分鐘後大聲狂笑。(如果我說得出話我便f**k她了。)

15分鐘後,計程車來了。司機一見我,笑了一回(其實他一直沒有停過)。

在計程車上不停的問我何以這麼做? (...***...我如何答他?)

還不停說我的口太小,如果是他的口便沒有問題...

我看看他的口真是很大,但我好想告訴他,無論如何不要試,可惜我開不了口!

我看看他的倒後鏡,我好像含住了一條金魚。

在醫院,我被護士罵了十多分鐘,說我浪費她們時間。

還要我排一條很長的龍,我在人群中待了2.5小時...2.5小時...

那些痛楚萬分的傷者,看見我都好像不痛了,人人都偷偷笑出來,我覺得自己還有些作用。

醫生把綿花放進我口的兩旁,然後把燈泡打碎一片片的拿出來。

我的口腫得很大,最後他告訴我下回不要再試,和告訴別人我的經驗。

我告訴他,我一定不會了。

當我離開醫院時,我在想,這地球一定沒有像我這麼白痴的生物了。

當我開門離開時,迎面來了一個人,是剛才那計程車司機.....他口中含了一個燈泡......

- - - - - - - -  -- - - - - -  - - - -- -

係唔係真呢...= =??

好好奇想知道!


2009-09-02 04:15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09 年 8 月 31 日  星期一   陰晴不定


 
V

 

我愛在髮型上尋求刺激。

 


2009-08-31 08:33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09 年 8 月 26 日  星期三   晴天


 
..

2009-08-26 06:22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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