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上一個人很難,不再繼續愛一個人更難!
失戀為什麼會讓人覺得痛苦?那是因為還愛著呀!若已經相見日厭,巴不得趕緊分開,哪還會痛苦?反而是解脫吧!
可是,為什麼愛會消退呢?當初不也是山盟海誓,難分難捨,不可須離的嗎?為什麼才幾年的光景,甚至數月或是更短的時間,愛就不見了呢?難道只是一時的迷惑嗎?那•••是愛嗎?
要愛上一個人得經過許多心底的轉折與考量,那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因為愛上他就表示要將自己完全交付予他〈至少在愛著的時刻〉,就算不是生死與共也會是寵辱共享,當然是需要勇氣的。
既然愛人如此艱難,為何會讓愛褪色且消弭無蹤而致各分東西呢?是不夠堅定嗎?還是只是一時的錯愛呢?若是如此,愛人不難!
若是緣分真是盡了,即使有再多的不捨與不甘,也是莫可奈何!但在做最後決定之前,不也該仔細思維,詳加分析以確定真是無力回天嗎?
輕易的付出愛,也將輕易的收回愛;而你的態度也將決定對方的態度,所以當然不會獲得真正的愛!那也就無須終日長吁短嘆的說:「為什麼總是遇不到對的人?」,因為你對愛不尊重,當然也不會有人尊重你了。
也不是就非得勉強自己與不愛的人繼續下去,而是應該在愛與不愛之前和在愛之時都得要認真。這樣無論是對自己或是對對方才是尊重,也才會尋得對的人,真的愛,更不會造成遺憾和悔恨!
即使不愛了,也別絕情!「人生何處不相逢」,什麼時候會發生什麼樣的事誰也說不準,何必搞得大家難堪呢?更何況,畢竟是曾經愛過的人兒,又怎忍心做得太過呢?
愛人難,不愛人也難;有愛時難,無愛時也難;愛不愛都難,愛,真的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