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拆解回收業抬高門檻是喜是悲
國務院法制辦近日發佈《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在給再製造業更多“口糧”和扶持的同時,《徵求意見稿》規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註冊資本由50萬元提高至不低於200萬元,要有符合技術、環保規範要求的存儲場地、拆解場地及拆解設備等,對存在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生產條件差等諸多問題的汽車拆解回收市場而言,一場行業“洗牌”難以避免。
《徵求意見稿》表示,鼓勵汽車再製造企業與回收拆解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以促進回收拆解與再製造兩大環節的有效銜接,回收拆解企業應採取有利於資源回收利用和再製造的方式拆解報廢機動車,拆解的汽車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可以交售給再製造企業。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一政策變化對汽車報廢拆解回收企業和汽車再製造企業均是利好。
跟其他廢品回收的運營模式一樣,拆解企業給報廢車輛的車主一定費用,主要是以車重為依據,車越重,可拆解的廢鋼也就越多。收益的來源主要是廢鋼等拆解部件再銷售的收入。
有些拆解點為什麼會虧損?業內人士稱,主要是因為目前拆解的規模有限。現有的這些報廢點是以全市每年報廢2萬輛車的規模建立的,以目前的報廢量,規模效益出不來。其次,人力成本也比較高,車輛的拆解主要靠人工,業務的淡旺季非常明顯,每到月底、年底會很忙,平時又太清閒。此外,汽車拆解再利用管道的單一,也使拆解點難有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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