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位失意的人,雖然我倆素未謀面,但他卻滔滔不絕的對我說他的遭遇。很奇怪吧?居然會跟一個萍水相逢的人花超過六十分鐘時間來數說他那教人失意的遭遇。然而,在這整整六十多分鐘裡,他的語調都十分急促,連一個正式點的眼神接觸亦沒有,他是一個不黯所謂的「社交辭令」的人。開初見面他即時滔滔不絕的說他學歷不高,找不到工作,然後又說早幾個月前有個女子教他日思夜想,豈料最後這個女子不過是利用他,在他身上撈好處,但從他的口中,他從來沒有肯定一句這個女子欺騙他。其實會對一個陌路人說香港難找工作的人不奇怪,但是將自己的學歷全盤托出才教我奇怪,更遑論說被女子欺騙的糗事了。
在離開之前他對我說了一句話:
「我跟過不少人說同一樣的話,但只有你一個會對我說自己的經歷,你真奇怪。」
因為他說話實在太快,我還沒回話他又逕自說:
「其實跟不太熟稔的人說這種話感覺上好像吃了虧......但我真的沒想到你也會跟我說你自己的經歷。」
其實他說得沒錯,如果說身家、名譽、地位等等都是身外物,那麼自己的過去就是真真正正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所以將自己的過去傾囊相告感覺到一絲吃虧也是合理的。在精神上,掌握一個人的全部過去可以說是掌握一個人的所有,因為過去就是構成一個人的「現在」的「所有」。當然,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得知另一個人的過去,但得知一部份都相當要緊。也許沒有想到那麼深入,但人們總會像這位仁兄一樣,在滔滔不絕的細說自己的過去時,總會有一份教人難受的吃虧感覺,於是,人人都不愛把自己的過去告訴別人。逐漸就出現了所謂的「社交辭令」。好此道之人總愛跟人談一些與自己過去南轅北轍的東西,好像是娛樂新聞之類。因為他們明白「過去」就如自己的「形象」,如像傾囊相告就等如在對方面前失去了自己的「形象」,所以他們會將自己的「過去」封在心中最深之處,在其前佈下一道「絕對領袖」,而這道「力牆」就形成了人們的「模樣」。
以武還武,以禮待禮。對於一些不願意交心的人,我連應酬半句也嫌麻煩。所以在離開後我用電話給了這個失意人一個這樣的短訊:
「a99099hk@hotmail.com
這個是我的MSN有興趣交個朋友嗎?」
PS:因為這一天的「奇遇」,回想文章暫停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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