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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9 日  星期四   晴天


《上天的禮物》 分類: 體驗日常

 今天發生了一件很特別的事,對我來說意義重大,用四個字來形容,便是「當頭棒喝」。它令我重新記起很多我已忘記了的提醒和留神的地方,亦令我發現了我思考和說話的毛病與問題。在我差點完全陷入玩與玩的腐爛生活時,上天早有安排地來了這記棍擊,使我嚇出一身冷汗:是的﹗我真的差點忘記了這些東西﹗我會形容這件事是是上天給我的一份最好的成人禮物。

今天我和老爸起了爭論,起因是老爸突然拿走了我五百元,於是我便提他之後要給我八千五百元,他便驚訝地說不是四千嗎﹖後來一說,才發現大家完全誤會了對方的思考。

這筆錢是關於副學士的學費上。在七月四日前要先交四千五百元留位費,交後要再交一萬八千元當作開學初期學費。我由於自己先行交了四千五百元留位費,所以在道理上之後再交多一萬八千便行了。

可是我在向老爸解釋整個過程時,有意無意地說出自己交了四千五百元的事,可能真的如老爸所說是是一種「哂命」心態﹖但其實我當時只是想將整個過程報告一次,所以也提了自己先交了四千五百元的事。

提完後老爸對此有不明白的地方:究竟總數是多少﹖則是我要交多少錢給你﹖而我當時的解答是不停的說我自己先交了四千五百元留位費,所以之後只剩下一萬八千元要交。

但是無論怎樣說,老爸仍覺得亂,於是便問我究竟要俾你多少錢﹖我便答:「既然是這樣,那就不用再去理會那個四千五百元了,總之我是希望你在二十七號前俾我一萬八千元。」

但完來老爸根本沒有忘掉那個四千五百元,他最後竟以為是「總數是一萬八千元,而我先行交了四千元,所以只需給一萬四千元便夠了」的想法。

這會出現分歧的原因是我和老爸抱著完全不同的思考角度與模式。老爸用的是「總數計」方式,即是說當有兩個數以上出現並同時存在時,他便會試圖找一個總數,然後再因此而得出他想知道的數字。而我由於先前說了四千五百元和一萬八千元這兩個數目,於是他便本能地用了這個方式思考。

可是我由頭到尾都只是當四千五百元只是「報告」自己做過什麼,根本和我希望老爸給我多少錢這件事無關;相反老爸卻是本能地將兩個數扯上關聯,我猜想原因是因為我說我交了這個數,所以老爸便本能認為這也是學費的一部份,即是我希望要他給我的錢的一部份,於是得出了剛才的想法,所以在這我完全忽視老爸是這樣思考的。

而我的思考方式是這樣:我報告自己交了這筆錢,報告完畢後再提出請求:希望給我一萬八千元。這兩個數其實我是完全的不當是一個數,因此老爸問我究竟總數要交多少時,我便答是一萬八千元。老爸由此至終都是用「總數計」方式思考我希望他給我的錢銀數目,而由於我的「一時口快」地「報告」自己交了四千五百元這事,使得老爸以為這個四千五百元也是學費之一,用了「總數計」的方式,將這筆錢也當成是總數的一部份,即是一萬八千元之內;而我沒有注意到老爸這樣想,最後點頭示意肯定。

可是在我的思考中,這四千五百元不是學費之一,所以當老爸對這兩個數有疑惑時,我便單一的只說出自己交了這個數,提出這個數是留位費;而接著提出要交一萬八千元給學校。最後我說的那一句清楚的表達了這意思:不要再管那四千五百元,總之我就是希望你在二十七號前交一萬八千元。

我覺得很表達得很清楚,因為我的思考模式是「軍訓」的「命令式」,即是說清楚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因為那時真的很亂,所以在我老爸問了這句:「究竟你要我交多少錢給你﹖」時,我就答了那句話。那句話很清楚的交代就是要老爸在二十七號前交一萬八千元,當中不用再理會我之前說的四千五百元是什麼東西。總之那天你給我一萬八千﹗」我覺得這句話十分清楚。

可是老爸原來還在留意那四千五百元,還在用這種「總數計」方式理解我最後的說話,所以便扭曲了我那番原本說得十分清楚的話的意思從而產生這種誤會。

後來老爸得知我的想法,便罵我想得太複雜,為何不能簡單的說清楚:總數是二萬多元,我先行交了四千多元,那樣我便知道要交一萬八千元了﹗

其實我的想法更簡單:那四千五百元不用管了,當我沒提,總之那天前你要交一萬八千元給我。

明顯的看到兩種不同思考模式,可是由於我和老爸都沒有發現自己一直都以自己的模式理解對方的說話,所以才會出現這次的誤解。

這次的誤解令我當頭棒喝,留意到我還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我太放鬆了。其實只要在別人面前,我就不能再用感情化的對話,只要我稍為提高聲線,大家便認為我很激動,很扯火,誰不知那才是我原本說話的特點﹖可是每個人都不這樣認為,所以除非只有我一人,就算在家人面前,我也不能展露這真正的自己的說話方式。只能夠以那種冷靜得像機械人的說法,可是那很痛苦。我說得很不開心裾不高興。可是諷刺的是,大家就是喜歡我這樣說話。

另外一點令我發現到的,就是我還是不能用口來清楚的將事情條理地說出來,以後我還是隨身帶備紙筆,那樣才方便對談。

第三點就是我不能冷靜的在爭論的途中思考問題,所以我決定以後每當在爭論時,必定會拿出紙筆記錄眼睛不會望著對方,這樣我才能較輕鬆的想出我自己對這問題的思考結果。

第四點就是我還是不能完全的放下自己的見解去理解別人的說話,至少在這件事上我還做不到這點。那麼我能做的就是少一些爭論,絕對的聆聽,然後在完全聆聽不插嘴直至他說完後,才慢慢的鋾感情的逐處逐處的在「有必要」的情況下說出我的疑惑,而並非我的意見和想法。

第五點就是我有時實在是行動快於思考,當未思考完畢時,我便行動了。往往接著才發現這行動對我沒好處:例如在聽到驚訝的消息時就不自覺的放大聲線變得他們認為的「激動」。我以後一定會儘量的在作出反應與行動時想想這一個行動對我的影響是好是壞。

而我在此事中重新得悉的教訓就是:

一:以後絕不會再談論意見或下任何主觀感情判斷在任何事上,尤其在爭論上,永遠也不再提出自己的意見,只會針對對方的說法提出疑問。

二:無論我在那,對方是誰,我也不能表露自己真正的感情和形象。

三:不說任何不必要的話,只會對父母說出自己的要求,而不會特別匯報自己做了什麼事,在匯報時亦會花長時間「仔細」想想有沒有需要匯報一些事情。

四:絕對控制我的情緒,只會以最冷靜的聲線去說出事實而不會說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五:沒有必要不去說話。

思考模式本無對錯,可是每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思考模式是最好的,一旦發現別人與自己的思考方式不同,便會認為它是錯,並要他不要這樣想。我自知自己與這個世界普遍的思考模式與價值觀有「質」的差異,所以我明白自己根本不適合生存在現今社會中,因為大家只會當我是瘋子,而強逼我要接受你們現今認為是對的觀念例如愛是偉大的等等,用一句話來總結這篇blog文我所想表達的意思,就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畢峰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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