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KY, 唉, 你們總算還是還完成一體, 我跟口水佬雖然覺得嬴面還是低了,
但總比之前好吧? 開會後, 已經六點了, 我跟口水佬到旺角吃晚飯, 要不是去了百老匯,
他還是以為40D 賣5000元...(賣5000元左右的是400 D)。
兩個人吃Pizza Hut 也吃了216元, 就只是一個細批+兩個意粉, 口水佬真是的, 老早說了,
是辣的你還加黑椒? 自討苦吃! 你吃不了辣的樣子超好笑!
吃過後我們到訪旺電, 77xx的超小型電腦, 你真是差點兒把我帶進衝動的地獄啊啊啊啊啊…
本來打算買The Orange Box 版的HL2, 但想了想, 又不是真的超想玩, 還是作罷, 可惜到
信和的時候, 還是受不住誘惑, 買了槍神 (不是HL2 XD), 又買了一把Gunblade 作做道具的原型,
口水佬則買了死筆的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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