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
生活裡最麻煩的一件事,莫過於偶遇。在街上碰上一個普通人物也好,通常是不幸居多。正常人應該會有自己的目標吧,每分鐘都向著目的地出發,隨自己的喜好或理想前進。大概我是那種點對點的人,街道對我的意義多數是過渡,抑或純綷為了到達目的地而走過的地方,抑或是正在思考而刻意調整步伐的時候。無論是何者,遇上突發的主動事件,對我來說是一種不幸。主動是指,事件會主導本身的進程,這個要看情況。如果是自己先發現對方,那就可以控制事情的發生(假設這是自由意志的選擇),我認為這是最好的情況。其次是對方單方面發現自己,相對地就由對方選擇是否出現相遇的事件,自己警覺能力低,即使被抓著也抵死。雙方略過的情況不考慮,最不幸的是雙方同時發現的情況,有時二人明明不太熟識,卻又不知不覺地總要談上兩句。老實說我不太喜歡說話,不幸地似乎多數人喜歡說話,或不喜歡兩個不熟識的人死氣的場面而不斷找出話題,這是生活經驗得到的證據。不幸地,頗討厭。
因此我會嚴緊地選擇『偶遇』的對象,以及增加自己的警覺性,避免平足
這些日子,很容易碰到熟人。不幸呢...
p.s. 感謝dilly兄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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