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呢編日記之前,我收到一個電郵,呢個e-mail上提及(犧牲)
兩個字,令我有感而發:-
有一班小朋友去到一個火車站玩,火車站有兩條路軌,兩條路
軌之中,一條還在使用,而另一條則已停用多時荒廢了很久,其
中一位小朋友選擇在荒廢的路軌上玩,好明顯他知道在荒廢的
路軌上係唔會有火車經過,非常安全。而其他的小朋友則在使
用中的路軌上玩,當火車黎到既時候,而擔當鐵路員的我正正就
站在路軌轉換器前面,究竟我如何決擇呢?最後,我決定將火車
轉去已停用多時的路軌上,就這樣,我從正在使用中的路軌上,
救回那班小朋友,但係就犧牲了在停用路軌上的那一位,夠竟我
咁樣做是否正確呢?諗深一層,選擇在荒廢路軌上玩的小朋友,
明知該路軌係安全,但係點解偏偏到最後死的還是他?我起不是
做錯嗎?但係我相信大部份人既諗法同我一樣,都會將火車轉去
只得一位小朋友的路軌上而去救返一班小朋友, 因為理論上事
件只有一人犧牲,但其實好多事情都好難作出取捨,當我們覺得
事情係理所當然既時候,往往就會有人犧牲,希望為此而犧牲的
那一位能夠原諒我的過失, 對你的不公平實在難持其疚, 道德
觀念 "對" 與 "錯" 有時真係好難定奪, 掉轉你係鐵路員的角
色, 你又如何取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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