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野馬,有盡情奔跑的權利;天空的飛鳥,有翱翔的權利;連法庭上的犯人,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而我呢,就連在那一天半天的假期中,睡個飽的自由也沒有......我這算是甚麼?
「不自由,毋寧死。」說得好,怪不得犯罪的人,要被剝削自由的權利,作為懲罰,這確是比死刑更殘酷。
我究竟犯了甚麼罪,要被褫奪睡眠的權利?不知道。
我只知,我不是人,我不需要休息,我不會累,我不會傷心,我不會病,我不順眼,我說甚麼話都不對,我慵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