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了幾件開心事:拿dvd機、吃老婆餅、喝酸梅湯和吃m記。四分三的開心事都和食物有關。我愛吃,但醫生和一些人告訴我這樣不能吃,那樣不能吃,我聽他們的話,但結果仍是一樣--健康並沒好轉,現在又差了,主啊,我"嘴"喪!
我決定放肆一下,好讓人見到我問我那問題時,我可以告訴他我昨天吃了m記,然而那是真正的原因,還是藉口呢?我想起了一句話:神不會給一些禱告和巧克力不能解決的難處我們。我祈過禱了,只是沒有吃巧克力(象徵我喜愛的東西);難處仍然纏繞自己。但我很很很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啊,所以我不虐待自己的,我要發洩!我吃啊、吃啊、吃......不帶一點後悔之情!此刻,我想起主是有人情味的主,祂體恤人的苦情,祂要人得安息。我是祂最愛的,為何我要虐待自己?!
主啊,讓我放縱一天,好嗎?(是我跑進了沒有上鎖的監獄嗎?我不曉得。)
*你或不會明白我為何會用某些比喻,但請放心,我只是渲洩一下負面的情緒,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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