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文學少女是17號的夜晚
可惜當時我是旅遊當中
不能打blog
回到香港又懶
才拖到現在
警告: 過是一篇超長的東西,沒耐性勿看,因為我寫到後半的時候,已經不是在談文學少女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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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完最後一個字為止,我的心都在狂跳,我的身體在發抖。閉上雙眼,彷彿真的能聽見「幸福的聲音」。
從一開始,我就很喜歡這本書了,不管是封面,還是書名。書後沒有簡介,但我還是知道「我會喜歡這本書的」。
後來證實我是對的。每一次看完一本,都會有種被洗滌的感覺,猶如最甘甜的泉水。而這次大結局,有一點不同。
這次我能夠清楚感受到,那名為「幸福」的感覺,那是會讓你笑著入睡,然後,當你起床時,看到晨光,就會傻笑的感覺。
但即使我感到如此幸福,仍是感到有一點點,真的只有一點點的 - 不足。 就像心葉的「仿若情空」,最後的表白被刪了一樣。雖然不能否認,這樣真的比多了那表白更吸引,但卻令我覺得不足。對不起,你的心情,我能明白,卻無法認同。
我只是一個凡人,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對我來說,喜歡就應該在一起,就應該去獨佔。因為只是人。因為不是神。
這也是我不能當一個偉大的人的原因。即使世俗是如此醜惡、如此敗壞,但仍有很多不能捨棄的東西。我可以說,我是很脆弱的。我不能接受,任何一個對我重要的人的離開。
我無法強忍著淚,因為就算笑,你也不會留下。既然如此,為什麼我不能哭。
不能在一起,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世事變化太多,約定真的可以遵守嗎?即使再怎麼堅定,也會有胡思亂想的一天,何況是一個作家 - 一個每天都在幻想的作家 - 呢?
那時候又要怎麼辦?難道又要回想起那個難過的離別嗎?為了要遵守約定,所以不能流淚,只能微笑地回想。
只可以這樣嗎?對不起,我辦不到。光是回想,胸口已經痛得不能忍受,即使再一次回想那溫柔的擁抱,仍是不能平伏。即使那回憶有多麼珍貴,那又怎樣?那只是回憶,那是已經過去的了,無法再次重現的回憶。
我想要的是未來,是真實、能夠擁抱的未來。但是,主角少了一個,故事就無法開始。所以,無論如何,也不想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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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矛盾又展開了。明明是那麼想他們在一起,卻又明白到,要是最後,他們沒有分開,以上的東西不會出現。
明明很想相信,現實也能是甜美的,卻又清楚明白到,現實只能是殘酷、而令人感到心痛的。明明那麼不想認同,身體卻已作出反應,證明我已經明白到這個事實,也知道那是無法改變。以上那篇就是證物。
即使很清楚、很明白,但心裡還是很想做夢,做著甜美無比的夢。為什麼?為什麼那些所謂大人,仍要強迫我們去面對現實?我已經明白了,也接受了,無論是心還是身,都已經感受過疼痛,為什麼連做夢的權利都要削去?
我是靠做夢生存的,假如有一天不能做夢,我想我會直接去死。
因為想要感受被愛,也想感受去愛。如火般燃燒,如火般灼熱。即使最後只剩下灰燼也可以,感受過就行了。
目前為止,我還沒感受過如火的愛,那也是我一直渴望的。因為現實中沒有,所以我便開始做夢,看書、用最大的聲音聽音樂,試著把一切排除,試著制造一個我的世界,建立屬於自己的東西。
於是,在我體內的兩個極端出現了,一個是如妖精般的我(可能是惡魔比較強,我真的很討厭「天使」這個名詞),就是那個做著甜美夢的我,另一個是如惡魔般的我,殘酷、沒耐性的。
大部份時間我都控制得很好的,就是剛睡醒的時候,沒能好好控制「小魔」。
雖然,目前還是很矛盾,我深信未來會變好的,因為我就是未來的大人,而我,會讓一切都變好的。
P.S請想像我的邪笑,那就是不常出現的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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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之後,也知道自己離題了。
沒辦法,這個不連續發,就沒那個感覺。
辛苦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