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片段中,法庭上很多有待審判的案件,一審就是一兩年,而且審判經常押後再押後,由於犯人遲遲未得到判刑,因此我會便直覺認為,這實在太便宜他了也。然而現在明白到,在等待判刑的這段漫長時間�堙A這種由「等」所產生的錐心煎熬,對罪犯來說,本身便已經是一種刑罰。
一旦可以想的都已想了,可以做的都已做了,可以掙扎的都已掙扎了,仍然無補於事,那麼可以做的除了等待,沒有其他.....
等待,是一種煎熬。
當下,對我來說,這種等待「判刑」來臨的感覺,的確是一種煎熬。負面情緒的威力是如此的大,大得足以把任何歡愉與快樂情緒壓抑下去。
有些錯誤,無傷於大雅,即使出錯了也能亡羊補牢;
有些錯誤,出了岔子則無可挽回。
每當事情發生了後,人的自反應就是:誰人出錯?誰要負上這個責任?
到了最後,一旦發現原來責任是離不開自己,心灰意冷之情不言而喻。
為自己預先作出最壞打算是明智的,如此可令自己更能承受最惡劣的結果,縱使結果通常不會去到最惡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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