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有很多人對我說「你要保守秘密」「不要告訴其他人」之類意思的話,我甚榮幸,獲得其他人的願意「傾訴」。
互相交換秘密,與一宗商場上的買賣一樣,要知道他人的秘密,首先你就要讓他人知道你的秘密。你願意讓對方了解你隱秘的一面,對方也就會放下對你的芥蒂。
然而遺憾地,由此衍生出另一個問題:雖然我自問是個守口如瓶的人,可是要如何確保傾聽者令你的秘密不會不脛而走?
關於我的秘密,我最不希望讓人知道的隱密,早早就成為他人在茶餘飯後經常掛於口邊的事。
例如「落錯車事件」,本來知道此事的人只有一個,可他竟將此事在我面前向所有朋友當笑話般宣揚開去。我不會怪他,因他原本就是個愛好談論是非之人,我將秘密告知這種人,是我的失策。
不過尤以「2005年初一不動事件」為最。當我情緒幾頻於崩潰邊緣之時,我那精神和面容都處於極度扭曲的時候,竟然受到命運之神的安排,被我一位自幼稚園時期已認識至今的摯友瞧見,並前來「相救」。
事後,他順理成章地擔當起「救命恩人」的角色,可是為什麼?為什麼我偏偏會遇上這個「救命恩人」,拜他所賜,如今所有朋友都已經知道這椿事件。
打從一開始我就根本不希望有甚麼「救命恩人」的出現。因為,我寧願死也不要讓人看見,然後被人引以為柄,當笑話般受盡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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