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享一段愛情故事,故事圍繞兩個人: Z 小姐 & L 先生
話說有一對男女,大家都是 15 歲。
Z 小姐本身的條件並不差,石榴裙下不乏傾慕之臣;而 L 先生也並非面目可憎之輩。
起初,Z 小姐和 L 先生是互不認識的。在機緣巧合之下,他們邂逅了。
Z 小姐開始對 L 先生有點好感,而 L 先生面對飛來艷福,當然也抵擋不住。他們開始來往了.........
不過他們需要面對一個問題: L 先生要到蘇格蘭進修,需時七年。
Z 小姐的朋友都認為他們不可能相隔異地七年之久,叫她三思。畢竟 15 歲的少男血氣方剛,又怎能面對開放的西方少女呢?
所謂「哪個少男不多情?哪個少女不懷春?」即使 L 先生能堅守「陣地」, Z 小姐也要寂寞七年,這對一個正值芳華之年的女子來
說,未免是一種折磨了吧!
當時他倆雖然心知此理,但仍然一意孤行。忠言逆耳,Z 小姐視對她好言相勸的友人為敵人,每每以不堪入耳的態度對待之。
朋友們應說的都說了,可做的都做了。既然他們都我行我素,朋友惟有祝福他們...........
曾經,他們愛得纏綿、打得火熱。他們每天都形影不離,連體嬰似的。大概所有情侶都會經過這樣的熱戀期吧!
那時候,L 先生常會說一些甜言蜜語,哄得 Z 小姐心花怒放。
L 先生曾說:「你等我七年,我回來後便迎娶你!」
Z 小姐曾說:「我等你七年,你回來我立即嫁你!」
多美麗浪漫的承諾啊 ~
快樂不知時日過,終於,L 先生要走了。即使如何眷戀,Z 小姐還是絲毫抓不住 L 先生的影子..........
L 先生走後的兩個月內,Z 小姐仍然深愛 L 先生,她深信她可以等到的。
時光飛逝,轉眼半年了。這一份蕩氣迴腸的愛,仍然健在嗎?
一天,L 先生對 Z 小姐說:「不如我們乾脆分開好了,我不想再浪費妳的時間!」Z 小姐無言以對。
或者應該說,Z 小姐根本無法說不,只能逆來順受。當時,Z 小姐仍然毫無保留地愛著他。
至於 L 先生為何如此,只有他自己才會知曉。
當日字字鏗鏘的山盟海誓,如今都變成虛無縹緲的縷縷輕煙了。
《完》
故事不是虛構,乃由真人真事寫成
寫得不好請勿見怪
小弟不擅於感性寫作,如有意見歡迎指點
個人感想:
主角是 L 先生,他的名字是 李X軒
不折不扣的一個人渣
我不能稱其為一個男人,因為它沒有當男人的資格!
說得多麼動聽的一個藉口
「我不想再浪費妳的時間!」
荒謬的廢話!
不要以為這樣是很偉大!
要是真的偉大,這番話就應該早在故事之初說出
而非如今惺惺作態!
若朋友從沒有作出規勸
它仍可以以膚淺短視作為擋箭牌
事至如此,無從辯白了吧!
Z 小姐,愛情都需要深思熟慮的!
錦瑟無端五十絃 一絃一柱思華年
莊生曉夢迷蝴蝶 望帝春心託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 藍田日暖玉生煙
此情可待成追憶 只是當時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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