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謝神,今天所賜予我的感動......
我確切地感受到,自己所犯的罪,成為了主耶穌身上的傷口......那荊棘冠冕的刺傷、九尾鞭的鞭傷、以及那致命的釘傷......
但我竟仍有悖逆神的時候,仍有犯罪的時候......我豈不是禽獸麼......?
我實在後悔、悲傷、哀哭......我算是甚麼......竟值得神祢要這樣子為我......
今天的靈修讀到馬可福音「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是啊,不被人原諒是很痛苦的,我自己也感受過那種滋味......若相比起主耶穌被釘十架就更甚了,因為我們都可能是因犯錯而不被人原諒,但主耶穌卻沒有犯罪,卻要被人將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在祂身上,更因這而被人遺棄、唾罵、鞭打、甚至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所承受的痛,比起我們有時因犯錯而要承受不被原諒的痛,還要大得多了......
我知道自己往後仍會有犯罪的時候,但盼望我能永記今天的感動,使自己不要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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