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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學會探案 File1.引路的燈籠

「這世界怎麼可能有幽靈存在呢?」推理學會的A會員說。

「你不知道嗎?」隔壁幽靈學會的會員說。「前幾天,郊區A有人死於幽靈手裡!」

「不會吧!事情一定有些誤會了!」A會員慌張地說。

「事情究竟是怎樣的?」B會員說。

「中秋佳節,每個人都乘著23號的假期,走到郊區A的一座小山旁上賞月,死者亦是其中一名。」幽靈學會會員說。「當晚死者離開同行的朋友,獨自走上山!」

「獨自走上山?」

「大慨是燈籠吧!」幽靈學會會員說。

坐在稍遠的推理學會會長放下小說。

「燈籠一個跟著一個,就像街燈一樣,指引著我們向前行一樣,第一位發現者也是因為這個原故!」幽靈學會會員繼續說。

眾人無言。

「第一位發現者沿著燈籠一步一步登上小山,因為樹木逢生,樹枝與樹枝之間交織出一個又一個拱門,密不透光,只能靠燈籠的蠟光照明,當他發現拱門消失後,除了發現滿天星星外,還有一個躺在滿地沙塵的女人流著鮮血!」

「那個女人就是死者?」

「當然!那個發現者看見死者後,當下嚇破了膽!隨即大叫然後轉頭跑。他衝到最近的警局向警察說明當時的情況,警察知悉後便跟他一起跑向小山,再次沿著燈籠的蠟光上山,但當他們上到山的時候,即是發現屍體時的十分鐘後,本應存在屍體與鮮血的地上,只剩下沙和塵!」

會長開始閉上眼晴,雙手合手放在嘴和鼻之前專心聆聽。

「這只能說是他喝了酒產生了幻覺吧!」A會員說。

「對!對!根本不能與幽靈扯上任何關係!」B成員說。「就算把屍體移離現場,鮮血的痕跡仍然會殘留在地上,沙和塵不能把它掩飾起來!」

「我有否強調過第一位發現者?」幽靈學會會員說。「當然還有下文呢!」

 會長用左手輕輕托了一下眼鏡的鼻架。

「第二天,即是9月23日,有一個晨運的人偶然地經過空地,發現女死者躺在地上,身上和地上的血早已乾透,」幽靈會員繼續說。「地上除了屍體外,還多了兇器和一件T恤!」

「是死者的嗎?」

「不!大慨是兇手遺下的,T恤上的血跡說明,是某人穿上T恤然後在其肝臟用生果刀將死者刺死!」

「蠟燭怎麼了?」

「早已熄滅了!可是最詭異的是,死者的死亡時間與第一位發現者發現的時間唿合,而且無論在地上的血跡看,還是在屍體上看,死者完全沒有被移動過的痕跡!」

眾人表露出驚諤的表情,除了會長他一個......

「換言之,第一位發現者與警察到達的地方,與屍體棄置的地方,是同一個時空!但是卻沒有發現本應存在的屍體!」幽靈學會會員說。「你說!這不是幽靈幹的好事,還可以是誰?」

推理學會會長再次打開小說閱讀,「當然是兇手呢!」他說。

「怎麼可能做得到?!」幽靈學會會員反駁似地說。

會長用左手把打開了的小說轉向我們,「福爾摩斯說,」他用右手指著密密麻麻的文字中的其中一行字,「反常的跡象往往是引導而非障礙!」

「那你告訴我,幽靈怎樣引導你得出答案啊?」幽靈學會會員說。

「我來問你,一般蠟燭能夠燒多久?」會長闔上了小說。

「大慨五至十分鐘吧!」幽靈會員眼珠往上看地思索著。

「我就假設蠟燭會燒十分鐘吧!蠟燭開始燒後,死者從注意到至上到山上大慨用了五分鐘,而第一發現者大慨比死者遲一兩分鐘注意到。」會長說。「換言之,第一發現者上到山上,蠟燭已經燒了六分鐘,可是發現者與警察到來時,蠟燭卻仍然燒著,怎麼可能呢?十分鐘過後應該已經熄滅了!」

「呀~」A,B會員異口同聲地說。「怎麼會這樣的?」

「很簡單!就是兇手用隨身的蠟燭把燈籠再次點燃!」會長閉著眼說。

「為了甚麼?」幽靈會員說。

「把燈籠移位,令我們誤認為案發地點不是那個地方!」

「甚麼?」幽靈會員驚叫。

「可是立即逃走不是更實際嗎?」A會員疑問地說。

「難道......發現者到達的時候,兇手仍然在場?」B會員說。

「無錯!」會長說。「兇手剛剛殺死了死者,可是發現者卻巧合地來到現場,還發出了驚叫聲驚動了兇手。當時兇手很驚慌,如果他立即逃離小山,一定會因為滿身鮮血而在路人眼中立了一個深刻的印象,但是如果脫掉T恤,警察來了後根據現場遺留下來的T恤問有甚麼人脫掉了上衣通街跑的話,仍然會得出同一個效果!」

「所以便要令到警察認為發現者的報案是惡作劇,藉以拖延時間!」A會員恍然大悟。

「改變警察到達的地點比改變屍體放置的地點來得方便且保險!」B會員附和著說。

「無錯!」會長說。「搬動數個輕便的燈籠比搬動一個較重的屍體來得簡單,而且如果把屍體移走,血跡仍然無法擦走,警察眼利的話,案件仍然會被揭發!」

「可是發現者怎麼可能沒有發覺地方不同了?」幽靈學會會員說。

會長的嘴角微微向上一翹,「這件事件作崇的幽靈是......」會長得意洋洋地說。「燈籠與樹木!」

「兇手在發現者找警察的時候,想通了一點,發現者和死者一樣,是被燈籠所吸引而來,自然沒有理會過究竟是那一條路。」會長說。「就算是報案,發現者也是會說:『排著許多燈籠的那條路的盡頭有屍體!』等說法。」

「先入為主!對吧!」A會員說。

會長點點頭,「無論是發現者和警察也會被這個主觀的說法而誤導!」會長把手模仿著樹枝交織出一個拱門放在頭之上,「就算發現者向上望,也會因為兩條路也無法看到星星與明月,沒法憑比較來判斷是否同一條路!」

幽靈學會會員呆望著會長。

「待警察和享佳節的人都走了,他才脫掉上衣,偽裝成運動健將逃離現場!」會長繼續說。

「那麼聲稱是晨運的第二發現者豈不是兇手?」幽靈學會會員說。

「錯了!」會長說。「兇手怎麼會把存在證據的T恤遺留在現場呢?」

「這麼說,兇手跑回家後,穿上上衣便立即帶提包或背包偽裝成晨運者返回現場!準備回收證據!」B會員說。

「可是天網恢恢!屍體被一個真正的晨運者截足先登,證據就此遺留在現場!」A會員說。

會長點了頭。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幽靈學會會員說。

「兇手原本計劃的犯罪是跟死者約定要她跟著燈籠上山,說在哪裡有要事相談,在死者應約後,再把她殺死,然後就向別人慌稱因為好奇心而循著燈籠上山,在現場發現熟識的死者,便抱著她痛哭!」會長說。

「換言之,兇手必定是死者的熟人!」會長補充。

「快點去告訴警察吧!」幽靈學會會員說。

「告訴甚麼?」會長問。

「當然是你這精采的推理!」

「根本沒有這個必要!根據警察一貫的處事方法,很快便會找到兇手。」會長說。「警察多數會針對死者的熟人作出調查,然後依T恤上兇手因為慌亂和緊張而冒的汗,很快便能夠找到真兇了!」

放課的鐘聲響起了!會長起來以掛牆鐘的拍節一步一步離開房間,會長的背影在夕陽的輝映下,就像說明這次事件該時候要下幕一樣......

發表於:2010-09-26 09:49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訪客留言 (返回 SHFans 的日誌)


Msbabiii0v0 於 2010-10-10 02:24 AM 發表:
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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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babiii0v0 於 2010-10-10 01:45 AM 發表:
下-___-;您中意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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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babiii0v0 於 2010-10-10 01:27 AM 發表:
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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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babiii0v0 於 2010-10-09 11:40 PM 發表:
我已經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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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babiii0v0 於 2010-10-09 11:13 PM 發表:
您話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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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ma1998 於 2010-09-27 07:29 PM 發表:
cOmMeNt!!!!!!!!!!!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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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cho0303 於 2010-09-27 03:48 AM 發表:
我睇到眼花都唔知佢up乜春野/__\
我真係蠢得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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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ing 於 2010-09-26 10:21 PM 發表:
你打咁多搞到我好自卑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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