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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28 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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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
| i saw it on xanga
自由的認識不同的人,自由的約會不同的人,自由的愛上不同的人。
愛的時候,走在一起;不愛的時候,各不相欠的分開,不用付任何責任。
責任只會拖垮愛情,不會令愛情更美。
若因為與某人一起時候久了,覺得要結婚,要付責任,而不是因為愛而想照顧愛人的話。
這樣的婚不結也罷。
誰稀罕一段沒有愛情,只有責任的婚姻?
如果可以遇上更好更適合自己的人,而自己又結了婚的話,不怕自己後悔嗎?
對,愛情不能大過天﹗
若有人肯照顧自己的下半生,不是很幸福嗎?
別人眼中可能很幸福,但與一個自己不太愛的人一世,我替你悲哀。
愛情是,兩人互相愛著對方,自願為對方做一些令對方快樂的事,然後自己快樂。
戀愛是自由的,結不結婚不重要,只要大家都愛對方的話,一起生活便好了。
結婚只不過是錦上添花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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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時間︰2009-07-28 11:16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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