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爭取自己想要的愛情~ 最常見的情況係失戀後隨意接受一位追求者,但其實並不是愛上他, 只係時間上配合所以就接受一位較有好感的對象,甚至與其結婚。
但交往後就開始出現之問題如下:
-不會考慮遷就對方
-太過沒有主見, 對方喜歡就算
-只考慮自己喜歡隨意去決定或做一些事情, 沒有考慮對方感受
-沒能全情投入, 感覺似有還無,感覺更空虛
大家有過感受過這些嗎?其實最後傷到既係自己同對方, 所以請大家想清楚自己想要的, 想追求既愛情而去與一個人開始交往, 包括為物質而交往既人, 物質真的這麼重要嗎 ? 我自己就覺得足夠就可以了! 有樓有車有錢的-但我沒有感覺的或只為結婚而結婚的, 我都不想要! 反正只會令自己更空虛, 這樣既交往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
一生得幾十年, 真的為愛而愛一次, 我相信就算結果係分開也不打緊, 最緊要係對得起自己, 為自己既心負責過, 令自己沒有遺憾, 就算下一刻面對死亡也甘心無悔, 這樣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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