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自己,你很快會忘記的。會過去的。
有一本書嘅作者話,對舊情人,思念其實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激烈的思念。
想起他,想重新擁有他,想愛護他。
看見他的難過,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問自己「為什麼那個不是我?」。
第二種是回憶的思念。
你懷念與他一起經歷過的日子,那時的陽光、那個天真的自己。
但當你問自己,「你想擁有他嗎?」,其實不。
你只是妒嫉別人,看不過自己不能擁有他的事實。
其實每一段感情,也會經歷這兩個階段。
我發覺,時間的威力竟然勝過自己。我太高估自己。
原來只要下定決心,慢慢去嘗試忘記,讓時間慢慢地流逝,
到了某一天,你會發覺,這段路我已經走完了,
回頭一看,只剩下一個會心微笑。
感激他曾給你這樣一段難忘的關係、
陪你走過人生這一小段日子。
一切,是這樣簡單。
這是我未曾想到,也未想過自己會成功的改變。
現在對他的那種思念,很平靜,很溫和,很享受。
可能這是對他的另一種甜蜜、另一種溫柔。
或者你會說,紙上談兵當然容易。
但是不要忘記,如果你不選擇踏出這一步,是永遠不能成功的。
愛一個人就要學習在適當的時候放手,就算你不願意。
但何必太過在意?
將自己當成他生命中的過客,學習轄達地接受、面對。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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