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職業工會引入勞動調解機制助力勞動和諧
從沈北總職業工會獲悉,沈北總職業工會聯合區人社 公所健保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門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聯動機制,積極構築“基層調解、裁前調解、訴前調解、訪前調解”四道防線,2012年共受理調解各類勞動爭議209件,為構建地區和諧的勞動關系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打官司耗費時間長,醫藥費自己還承擔不起,我不知道找誰能幫我,是職業工會幫了我。”某種子企業職工吳某的愛人哭著對說。去年6月,沈北某種業員工吳某在工作過程中意外受傷,經診斷為左股骨內踝骨折,內側半月板損傷,左內 職業工會側 副韌帶損傷,被勞動鑒定部門鑒定為工傷九級。事故發生後,企業一直負責支付吳某的住院治療費用。企業說:“我們其實也想一次性付清,但每次吳某愛人找到企 業,總是情緒激動,大吵大鬧,雙方根本無法心平氣和的談問題,所以就一拖再拖。”經過沈北職業工會調解中心近2周的調解、取證,最終,吳某獲得了應得的賠 償金。
沈北總職業工會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中心,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實現了執業律師輪流值班,主持、參與調解,提供法律援助,提高了法律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同時,沈北總職業工會還建立了遍布全區的738個調解組織,使得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職能得到更加充分的整合和優化。
此外,沈北新區總職業工會除了聘任執業律師外,還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員、調解專家團、調解律師團、調解志願者四支隊伍,由調解中心和律師團分6個區域,負責指導基層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並對四支隊伍以分級聘任、 工會健保百分考核、“星級”達標的方式進行集中管理,根據調解員聘任考評辦法和金牌調解員評審辦法,對年度考核結果優秀者給予獎勵,不達標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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