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本公子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並不是覺得是一件開心的事,只是覺得是一個遺憾。因為我正在令到對方的一生,再沒有選擇的於地。這是不是自私呢?再對外看,這一種自私的又是不是公平呢?是不是對別人好呢?不知道。當父母經常對子女有期望的時候,他本人是不是已經做到了自己應有的期望呢?如果不是,為什麼要別人做到呢?人總是把[我應為]改為[我應為你],又是不是公平呢?人一生是自己控制,定是別人控制呢?如果自己控制的話,為什麼要番工番學呀?一番到公司,番到學校就已經沒有自由,為什麼要咁做呀?如果路是行出來的,我好希望可以行出一條新的路。愛一個人也是一樣,是自己控制的,不是別人控制自己的,如果說為妳/你好的話,必先知道是真正為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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