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離家出走了。
澄清一下,雖說是離家出走,但只是像外出了幾小時,之後屈服於身心的疲憊和今晚住宿的問題所以還是回家了。
現在想起來還真的有些好笑,離家出走是因為媽今天罵我,原本還沒有什麼的,之後她就說我看書不消化內容,書只是用來擺放之類的。
我心想﹕我理解力沒有那麼差,更何況我有沒有消化內容只有我自己知道,別人能清楚嗎?還有,她自己連自己買過什麼書、看過什麼書也不記得的情況下,到底她有沒有資格這樣罵我都成問題。
這個還不是引起我想離家出走的主要原因,最主要是因為她說了一句「你不要叫我媽,我不認識你這樣的人」。
我當時在想,她到底有沒有意識到這一句話會帶來怎樣的後果?她到底有沒有意識到她要為這一句而負責?
當我發現的時候,我已經在收拾東西了。
我沒有想太多,只是想到不要浪費時間所以帶了中LIT的功課、鎖匙、只有四元的錢包、八達通、SCHEDUEL、還有手機就出去了,身上穿的衣服也糟蹋得不敢去銅鑼灣,想遍了所有地方,能做功課能吃東西又一定有位的非BURGER KING莫屬,於是一天就這樣耗在那了。
真的有夠累的,沒有NDS又沒有iPod,手機在那又沒有訊號,只能在做功課,之後就去圖書館了。最後因為太累還有沒有帶明天的課本還有校服,所以就放棄抗爭回家了。
不過很感謝今天有支持過我的人,還有始終沒有趕我走9BURGER KING,全賴你們我才能抗爭到現在,謝謝。
P.S.全靠某人的提點,我知道下次離家出走應該去哪裡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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