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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25 日 星期五  |
| 《網絡的盜竊文化》天溢 |
分類: 作既野 |
網上盜文一向都存在,大陸不少人盜取白金作家的代表作,到別的小說網張貼,正所謂「不問自取,是為賊也」,有些人尚有一點良心,事前先得到原創者的許可,轉貼時也列明轉自何處;有些人沒品到把作品據為己有,甚至以原創自居。
自從Facebook專頁文化盛行後,這問題亦在香港氾濫成災,不過通常都是有趣圖片。我屢屢見到同一張圖片,專頁A上載完後,專頁B再上載,隔了幾分鐘,變成了專頁C的東西,已經分不清誰才是第一手來源。更令人詫異的是,被張貼的圖片或文章,很多時也跟專頁的主題無關。例如某一晚我見一張圖,是兩個不同網絡供應商的Sales在拍拖,三分鐘內出現在三個專頁,各自以自己的名義張貼,既然他們都變成同一種貼圖分享區,那我關注晒它們幹嘛?
我從來不反對分享文化,相反我覺值得關注的事很應該大家群策群力,利用不同的平台宣揚開去。所以若你在某討論區見到一幅很有趣的圖,我不會否定你把該 圖貼在Facebook的做法,事關不是人人習慣去同一個討論區,而我亦有做過相同的事。但假如這段資訊是來自某公開的Facebook專頁,幹嘛不直接 貼Link?為何要多添功夫,把文章、把圖片抄下來,然後再貼在自己的專頁上?說穿了,他們不是推崇這種分享文化,而是把這些東西據為己有,以持有者的身 份發表,根本是一種盜竊的行為。
前一段日子,我在網上發表中篇小說《死魚與淫西,炮房內的攻防戰》,偶然在大陸某論壇發現有人把文章變成是簡體字轉貼,不過由於我使用的是廣東話對白,那人用Office轉成簡體字,內地人也看不明白,所以我沒有追究。
直至昨天我發表了一篇短篇小說《最寂寞的婚宴》,先後張貼在Facebook專頁、高登討論區、個人網頁、uwants討論區,今天有朋友跟我說,我 的文被轉貼到某個專頁。有人欣賞我的文章而轉貼,我當然高興,立即去看,殊不知管理員竟是把文章從網上抄下來,然後自己再貼一次,只列明是轉貼,並沒有說 明原創者是我。看段落格式,好明顯是從高登的貼子抄下來的,而我亦有在該貼貼上Facebook的連結。那管理員明知Facebook有原文,卻選擇不張 貼連結,用心何在?相信明眼人也知道。
即使我希望分享某篇文章,我也會直接貼上該文章的來源,例如我覺得「中環塔倫天奴」巴打的愛情小說好看,也只是貼他的專頁連結,加幾句介紹,而不是在我的專頁開新網誌,把他的文章和附圖照Copy出來,利用來宣傳自己,因為那是對原創者最基本的尊重!
看到這篇文的人,請把這個反盜文的訊息宣揚開去,這種網絡偷竊文化若是持繽惡化下去,不知將來還有多少原創者遭到侵犯,說實的,我真的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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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13-01-07 07:47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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