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翻群者:(LINE群組) :
1. 到管區派出所報案。
備妥翻群者名單及截圖證據,先將報案內容打字連同圖檔列印準備妥當,攜帶身份證件,以減少在派出所滯留時間。
2. 向警察索取報案三聯單留存。
3. 由公權力下去查 IP。
4. 若警察無作為,告警察吃案,怠忽職守。
5. 轉往媒體投訴。
6. 向法院提出告訴,向翻群者求償。
你、我都可以各別提證據,個別告這些翻群者。
告的人多些、受害者案件累積多了,自然可以獲得警察機關及社會的重視。
大家分進合擊!
翻群者擅自移除他人、擅自變更群組名稱、擅自修改群組設定,甚至於把全部的人移除,翻群者犯法:
違反刑法第 359 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該罪係屬告訴乃論,大家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刑事告訴。
大家ㄧ起來抓翻群者,ㄧ定要翻群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有使用LINE群組惡意翻群(刪除群員及刪除群組)的注意了唷~
別已為這樣愛玩就沒事了,其實這樣都已經違法了
已構成~
刑法 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的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 第342條 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處罰。也就是說即使並未無故冒用別人帳號,而是在取得授權的情況下,若有不良意圖做出違背其受託任務之行為(委託之任務原本即違法當然不算),好替自己或其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時,也仍然觸犯前述刑法 第342條 「背信罪」。且不論前述犯行有無成功均得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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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已為這樣翻LINE群組這樣就沒事了喔~看創群組者要跟你玩或不玩而已
不想被官司纏身的請自重
其實還有防翻群機器人 既然有翻群機器人,其實網路上另外還有「防翻群機器人」可以反制。如果你有一些很重要的群組,怕被人用翻群機器人搞掉,那麼就邀請這個「防翻群機器人」進駐吧!
防翻群機器人會監控,只要有人在群組中連續踢三個人,防翻群機器人就會啟動把它踢掉,並且邀請被踢掉的人回來,然後將翻群ID加入黑名單。此外,也會把邀請這個翻群機器人進來的人視為同黨踢掉。
那麼,你會想說,對方一開始只要把這個防翻群機器人踢掉不就好了?NO,這個防翻群機器人還有一個分身,如果看到有誰踢掉本尊,分身會立馬啟動把踢掉本尊的傢伙幹掉。
當然,以上述這個邏輯來看,防防翻群機器人、防防防防翻群機器人等可能也是存在著的...
翻群的後果 目前這個案例,警方將少女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函送少年法庭。而律師表示,妨害電腦使用罪屬於《刑法》的規範,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但因少女未成年、所犯也非重罪,法官應會裁定保護管束處分。
時代轉變,垃圾訊息的問題永遠都在 其實看完後,你會發現這依然就是垃圾訊息以及討厭垃圾訊息者之間的戰爭。有人不喜歡別人發佈大量垃圾訊息,但對發佈者而言那可能是他們的生存工具。
如果你也不喜歡垃圾訊息,比較好的方法是在LINE裡頭設定不要被人搜尋你的ID,或是只接受好友的訊息,就可以杜絕這種垃圾訊息的騷擾。使用翻群機器人會吃上官司,並非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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