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天去了看《女權之聲》(Suffragette),
很inspiring的電影。
雖然知道一直以來都是男尊女卑,
女性在戰後的地位慢慢提升blablabla……
但是從沒想像過當時的女性犧牲了多少。
她們只是男人的附屬品,甚至玩物,
在工廠、家庭以至整個社會上都毫無地位,更遑論投票權。
難以想像,原來女人可以這麼卑微,如果早了百多年出生,工傷家暴之類的,妳就只能逆來順受。
甚麼孩子撫養權統統都沒有,出來遊行示威都要被人嘲笑和暴打。
萬一激進點擲破櫥窗想人留意,就會被笑「都說女人太衝動,瘋子根本做不了大事」。
女主角就是不滿十歲就工作,目睹工廠女生被侵犯,想到自己將來女兒的命運……
於是踏上這條抗爭的路。
然後丈夫趕她出門口:「你已嫁為人妻,我的妻子,這是妳的命。」連兒子都要送給人領養,
抗議和集會就被警察毒打、拘捕囚禁、羞辱,
連絕食的自由都沒有,被人強灌食物。
梅麗史翠普飾演的女權運動領袖潘琦太太,說了一句話令人深刻:
We don't want to be law breaker, we want to be law maker. (something like that)
然後女主角也說:守不守法不關我事,我沒有份訂法律﹗
說得太好木
最後有女人為了博取國際注意,衝出馬場被馬撞死了(女人一旦狠起上來,真不能小覤,千軍萬馬都攔不住)
英國才開始有女性投票權。
我以為是電影情節,上網找圖片,真的有發生過。
原來某些事,一定要有人犧牲的。
我們可能不認同那些很激進的做法:炸郵筒、炸政府官邸、切電線、搗亂 ……
但偏偏我們的自由和權利不是喊喊「Votes for women!」就得到的,
或者說,原來我們今天的投票權是用人命換的。



當時的人設計海報中傷女權分子:
強行灌食物給絕食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