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要說說宋代的妓女文化~
讀宋詞的時候,總會有種旖旎柔美的感覺,
那是因為宋詞本身就是由歌妓所唱的,而文人與妓女的關係又密不可分,因此就會有「詩莊詞媚」的說法。
其實妓院在宋代的確是極度頂盛的,再看《東京夢華錄》怎樣描繪:
「向西去皆妓館舍,都人謂之「院街」。」
「出朱雀門東壁,亦人家。東去大街、麥稭巷、狀元樓,餘皆妓館,至保康門街。」
「……兩街有妓館……以東牛行街、下馬劉家藥鋪、看牛樓酒店,亦有妓館,一直抵新城。」
「濃妝妓女數百……小貨行通雞兒巷妓館」
「寺南即錄事巷妓館。繡巷皆師姑繡作居住。北即小甜水巷,巷內南食店甚盛,妓館亦多。」
「景德寺,在上清宮背,寺前有桃花洞,皆妓館。」……
由此可見妓院不但多,而且是陳雜於大街小巷間,甚至連寺院附近都有妓院的影子。
妓女並非甚麼地下行業,反而政府設置了官方機構來訓練歌舞妓,在宴會時調派她們娛樂賓客,這些就是官妓了。
當時有很多色藝出眾的官妓,她們與官員的交往亦自然不過,
但只限於逢場作戲,如果發生私情,那可是要問罪的﹗
除了官妓,宋代亦很流行蓄養家妓,而且不是一兩個,而是大批地購置家妓,宴客時讓她們表演助興。
愈是富貴的達官貴人,家妓的數目也愈多,看看張鎡家中的奢華盛宴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園池、聲妓、服玩之麗甲天下。嘗於南湖園作駕霄亭於四古松間,以巨鐵絙懸之空半,而羈之松身。當風月清夜,與客梯登之,飄搖雲表,直有挾飛仙溯紫清之意。王簡卿侍郎嘗赴其牡丹會,云:「眾賓既集,坐一虛堂,寂無所有。俄問左右曰:『香已發未?』答云:『已發。』命卷簾,則異香自內出,鬱然滿座。群妓以酒肴絲竹次第而至。別有名姬十輩皆衣白,凡首飾衣領皆繡牡丹,首戴照殿紅。一妓執板奏歌侑觴,歌罷樂作乃退。複垂簾,談論自如。良久,香起卷簾,如前別十姬易花與服而出,大抵簪白花則衣紫,紫花則衣鵝黃,黃花則衣紅。如是十杯,衣與花凡十易。所謳者皆前輩牡丹名詞。酒竟,歌者、樂者無慮百數十人,列行送客。燭光香霧,歌吹雜作,客皆恍然如仙游也。」 (《齊東野語》)
當時是牡丹花開時節,所以張鎡便舉行「牡丹會」,宴請了許多文人雅士來賞花。
他們就這樣在空中樓閣設宴,命僕人點香,一眾舞妓就捧著樂器和酒菜進場。
然後的情境完全是一場派場十足的Fashion Show,
每次都有十名家妓穿著華衣美服,佩戴著牡丹花紛紛出場,演唱不同牡丹花的名篇,
最誇張的是衣飾和妓女全都沒有重覆,如是者換了十隊妓女,比起仙境更加浮華。
這樣數的話,這位大人的歌妓肯定接近一百人﹗
除了官妓和家妓,私妓也有很多,在酒樓中與客人飲酒陪笑,
一些名妓如李師師(連才子周邦彥和宋徽宗都拜倒她石榴裙下),每次嫖資都多達千萬﹗
這樣說妓女好像很風光似的,但其實大多妓女的地位很卑賤,命運亦很悲慘。
淪落得要當妓女的,也是貧苦人家的女孩,平日也常常受主人和客人的欺凌處罰。
皮肉之苦固然是令人難受,但情感上的傷害才最痛徹心扉。
對於男性而言,歌妓不過是玩物,隨時可以買賣、拋棄、轉贈他人。
姜夔寫過一首詩:「自作新詞韻最嬌,小紅低唱我吹簫。曲終過盡松陵路,回首煙波十四橋。」
因為范成大欣賞姜夔作的兩首詞,於是就把自己的家妓小紅送給他了。
辛棄疾亦曾將家妓整整送給醫生,還寫了一首詞記述這件事,成為當時佳話。
只是,歌妓也是普通人,難道又會喜歡被這樣送來送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