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的聖誕節,我在學校的小飾品店裡買了對八塊錢的戒指,送給我當時的初戀。後來我們分手了,我怕睹物思人,便把那枚戒指丟掉了。後來無論我怎樣愛誰,都再也沒給誰買過戒指。
2012 年,我遇上一個非常愛的男生,他在我們在一起一百天的時候買了對情侶戒指,一個刻著「橋」字,一個刻著「生」字。與他同居半年的時候,我在網上買了對情侶項鍊送他,一個刻著「橋」字,一個刻著「生」字。只可惜後來我們分手了,可戒指和項鍊我卻一直留著,直到前些天搬家弄丟了。
2013 年,我在知乎上認識一個男生,同他在一起。他很可愛,我很喜歡他,他也很喜歡我。他是初戀。有一天他說很想要花。我從來沒給別人買過花,第一次在花店裡買了束玫瑰送他。他特別開心。我也很開心。因為我是真的喜歡他。可後來我們還是分手了。

每次與別人談起感情的時候,我總是能歷數我這些前男友的情感故事,可唯有我自己知道,有些人,我是真的愛過的。對於很多人來說,那不過是我的「一些前任」,可我自己曉得,我曾無數次靜默地念想他們,心裡難受,甚至當著朋友的面哭出來。
2013 年年初同知乎上海群的幾個朋友出去喝酒,彼時我剛與那個男生分手,心裡總是很悶,喝多了些,醉了,當著他們的面大哭不已,眼淚流個不停。是的,我的確有很多前任,我的確在愛過許多次之後已經不會同當初一樣年輕偏執,可這並不代表我因為愛過許多次,便失掉了情愛的本能。不,每一次的情愛我都同樣深入肺腑、竭盡全力。我的擁抱,是溫暖的,我的親吻,是用情至深的,我的愛,是一絲不苟的。
我失掉的戀人,並不是我的信用,而只是我的尚未成熟的稚嫩。因為年輕,我不懂得如何很好地去愛一個人,於是吵架、爭執、分手。我經歷了他們,所以越漸成熟,我知道這成熟的代價很高,但我並沒有因此對愛怯弱。
如果再愛一個人,我相信我仍是一絲不苟的。我已經不再有純澈的赤子之心了,可我的愛,仍是坦誠。 お笑いは
この石鹸は
我心將為君守一生筆墨琴音
我們成了一個永不分隔的整體
hold住姐謝依霖
直到後來的一天,生命的另一劇情上演
あ!と思ったときにはもう遅
認識で
理想有多遠,我們的路就有多長!
夢裡曾走過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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