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壞了的電腦愛理不理,很久以前我就開始了在網吧上網的日子。
幾年前的網吧,消費不算便宜,每小時大約要二十多元,相較之下現在便宜了接近一半,一般來說只需十元;我家附近的那幾間,可能因為不是在旺區的緣故,收費更便宜,首小時八元,第二小時起只需五元而已。算下來,可能比到電子遊戲機中心耍樂,所費還要少。
也許正因為這種緣故,平時有不少青少年去光顧;而又因為網吧並不像電子遊戲機中心般,限制不準穿著校服或十六歲以下人仕進場,所以在下午甚至早上時份我都見有不少學生穿著校服一群群地來光顧。曾聽過政府打算對這種情況定下相關條例,但印象中也是很久遠之前的事了。
通常光顧網吧的人,目的都是上網玩那些即時對戰遊戲,比較出名的如以前曾風行一時的Rainbow Six、AOC 以至Warcraft 等;有些人是去玩online game 「練功」的,他們都是那兒的常客。不過也有一些人例外...... 下午時段,有一些在附近工作的上班族會去光顧,上網的目的只是為了玩接龍或排七之類的遊戲,又或是上色情網頁——曾見過一外藉中年人看性感泳衣照看足兩個小時;也有些人開著恆生指數的即時變動圖,不過較少就是了。晚上時份,我經常都見到一個近五十歲的男人,帶著自備的手寫板(現在的網吧多數都不會提供),在網上用msn 跟幾個人通訊。深夜時段,有些人全神貫注在球賽的即時賠率,有不少印巴籍人仕專心地在打電郵...... 總而言之,在那裡有時就是會見到這些另類的事。但大概我也不能說別人,可能在他們眼中,我也是個經常開著IE 在不停打字的怪人而己。
不過我有時還是會想,為甚麼不在家裡舒舒服服地上網,而必須來到那燈光昏暗、聲音嘈雜以至煙霧飄揚的地方? 我個人是接受到那些環境,只是那實在不太好受,而且他們家裡的電腦總不會都全壞了吧? 也許,有一些人喜歡那種可以跟朋友即時喧鬧說笑的感覺,才相約到網吧玩樂;只是那些獨個去光顧的呢? 有時深夜時份,因靈感突來我走到下面的網吧,無意中一瞥,那些常來的「練功」之仕仍然在駐守,但有一些卻伏在檯上睡覺...... 我不禁想,為甚麼不回家睡在溫軟的床上呢? 是網吧令人流連忘返,還是網上遊戲真的如此令人著迷嗎?
直到有一個凌晨,我打完了一篇長文,滿足地離座付款,櫃檯收銀的是一個約十八、九歲的男子,我認得他,他或許也認得我這「熟客」。他身旁有一個我不認得的女孩,我看見她倚在他的肩上,在那仍嘈吵的環境下,睡得很沉很沉,一臉安詳。這時不知那一台電腦播起王菀之的歌曲——「我真的受傷了」,我忽然明白,特別的可能不在於網上遊戲,甚至網吧;特別的,可能只是我們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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