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絲偷車牌71塊 判刑
未成年人高某,盜竊被害人機動車牌照,敲詐勒索獲得贓款7200元。近日,長寧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高某及同案犯李某有期徒刑各9個月。
高某,14歲時跟隨父母來滬。去年,經常在網吧裡消磨時光的他,學會了抽煙和賭博。8月13日午夜,高某竄至浦東新區趙高路一帶,見一輛停在路邊的小汽車,車牌僅用上邊兩顆螺絲固定,就上去掰了下來,同時將一張寫有自己手機號碼的紙條夾在雨刮器上。
在之後的37天裡,高某以同樣方法連續作案,15天內作案36起,盜竊機動車牌照71塊,向車主敲詐勒索得贓款7200元。其中後21次與老鄉李某一起作案,得贓款3900元。去年9月18日,經公安機關排查,高某與李某一同歸案。
第二天,在車主打電話與高某聯繫時,高某提出打300元到其銀行卡上的“條件”,並在確認錢款進卡後將隱藏車牌的地點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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