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情人節,令我反思「愛」係d咩。在English Literature堂裡, 我在study一個短故事。一個我認為極之感人的故事, 我差d哭了出來。The Tall Woman and Her Short Husband
一對完全不稱的夫妻,但係佢地的愛係極之深。佢地身邊的人完全唔明白。
so...所有人都有唔同的「愛」? 擁有相同「愛」的人=相愛?
「愛」唔係一種物質, 唔係一個單位, 唔係heat energy。你都唔知你係咪feel到。
對於冇曾經擁有的我來講, 可能根本冇資格講「愛」。
我識好幾位女仕都係搵唔倒佢的另一個半or離左婚。原因我唔知道。但係...咁佢地有冇資格講「愛」呢?
「愛」到底係咩呢?
在小學的時侯, 我地學過咩係朋友之間的愛, 兄弟姊妹之間的愛, 我地對父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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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話:「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愛本質上是一個抽象概念,可以體驗但卻難以用言語表達。」
可以體驗? 咁我幾時先知道我「愛(動詞)」了? 唔知係咩的話,咁我點知我「愛(動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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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諗身邊的人的「愛」。兩個人約會的話等唔等於佢地「愛」了。在我身邊我成日都聽到"someone" is going out with "someone"。最長我見過>3年。最短兩日都冇。
咁係咪表示我太認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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