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真好,難得距離餘下兩科還有一至兩星期,
這一朝的閒暇已經清醒了五小時,才不過是下午一時半!
翻出上年買的字花看「朋友拍賣場」一節,
買賣買賣買賣......在腦海中不斷徘徊。
如果可以花錢「買」朋友/情人/家人,你會參與嗎?
也許你會馬上會否決,
然後搬出一大堆道德倫理去論證,
但是這個行為在現實不是已經一直存在嗎?
「買」可以是小說的情節,很真實而又科幻地購買,
也可以是比喻了關係的交易,
例如援交,
例如小圈子,
例如嫁個金龜婿,
例如趨炎附勢。
假設現在桌子上有兩樣東西,
一個名叫「能夠被掌握而虛偽」,另一個名叫「多變而真實」。
金錢比感情更加有觸感,
知道自己實實在在地擁有一些東西,
很有安全感,
反觀人心這麼多變。
有幾秒我也覺得,若果感情能夠被買賣,可能對於一些人來說也不算壞事。
但感情之所以珍貴而難得,
不也是因為虛幻嗎?
而且能用金錢買的,往往是有限度的,它的長闊高取決於你的資產。
只是幻想一下,
不管任何關係,
光明正大地「買」下來,
愛的陰暗處無可否認是存在自私和佔有的啊。
就像婚姻,我以前很疑惑既然相愛為什麼需要這張紙,
問朋友和老師,
現在能回答自己了,
並不是不信任對方,也不是廉價得要以物質證明自己的感情,
而是既然有與無之間毫無差別,
那麼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有答案。
我想起班主任提過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上的定形,
又想起了一個廣告,
嫁=給女孩子一個家
為什麼永遠是男性給予女性呢?
前幾天看八點鐘的電視劇,
一群人慫恿一個有自主能力的女律師接受鑽石王老五的追求,
其中包含男性。
所謂「港女」難道有一部份不是社會打造出來的?
真想買下你/妳。
這樣說出來竟然有一絲甜蜜的味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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