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都ok架~
又唔駛返學~
又有得去聽音樂會~
真係好開心呀~
搵到d好有意思既野~
愛的定義~
愛有四個層次
分別係好感-鍾意-喜歡同埋愛~
首先係好感~
好感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這只是發展感情的首要因素。
你對他/她不需要十分認識,他/她只是一個你不會討厭的人,可以成為朋友的人。
沒事的時候可能不會想起他/她,亦不會想到將來和他/她發展成怎樣的事情,
失去了也不會有甚麼特別的感覺 。
之後係鍾意~
鍾意
可以有好多個人,你會被他/她們的某一部份吸引,可以發展成知己或是情人。
你會欣賞他/她某方面的才華或優點,就如鍾意任何一樣物品,如洋娃娃、小飾物、衣服等。
你不會常常想起他/她亦沒有一定想擁有他/她的念頭,但會是個你鍾意和他/她傾談的人,
假如失去了他/她,會有點可惜的感覺。
跟住係喜歡~
喜歡
只會得三數個,他/她們都能牽動你的情緒,不過卻不會對你造成太大的傷害。
你會十分欣賞這個人,會留意他/她的一舉一動,在乎他/她對你的感覺。
很多時候都會想起他/她,會想到他/她能否成為你的情人,
若失去他/她,會感到幻得幻失,有隱隱作痛的感覺。
最後就係愛~
愛
只會得一個,他/她能使你全心奉獻,而且他/她的地位是任何人都不能取替的!
你的思想、行為、喜好都會受到他/她的影響,他/她的喜怒哀樂也等於你的喜怒哀樂。
每一分每一刻你都想與他/她一起,日思夜想的主角都是他/她,失去了他/她,
會傷心得肝腸寸斷、痛徹心脾,整個人就像只剩下一個軀殼。
所以~如果以後同人表白的時候...記得要唸清楚先好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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