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每週一篇~哈哈哈~
至啱大人同青年人睇嘅II B級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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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0 月 5 日  星期三   晴天


講大話,去睇戲~ 分類: 未分類

睇左<<童夢奇緣>>喇~~~真係好好睇,好感人呀~~

主角:光仔(長大後)---劉德華

爸爸---黃日華

媽媽---莫文蔚

故事內容:自從十二歲的光仔生母死後便沒有長高過,爸爸亦帶他到新的家庭裡從新生活,生活當中光仔不斷找爸媽麻煩,時常離家出走又設下惡作劇作弄「狐狸精」媽媽。

偶爾的機會下遇上一個奇怪的露宿者大叔,大叔擁有一種可以令任何東西快速長大的葯水,光仔把葯水偷下為己用。一夜間,思想還停留於十二歲的光仔已是外表二十歲的成人,回到學校與好友「肥仔」巧妙地互相相認,並於肥仔家中留宿。

在冒認是肥仔哥哥的身份下與爸爸聊天並一起回到「狐狸精」媽媽的家作客,與同父異母的弟弟相認,後來因「狐狸精」媽媽找到藏在抽屜內爸爸與生母和自己的合照而大發雷霆,嚷著要離開這個家,後來更得知原來生母才是一家裡的第三者,對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感到漸愧,在公園內對爸爸說「你應該告訴你兒子,他媽媽才是第三者。我想他現在知錯了,他真的知錯了。」然後又跑到公園找那位怪大叔,希望可以回復原形,他駛著腳踏車圍著公園走了好幾遍,每撓一圈,外表也老好幾年。找到了大叔,大叔的答案是「不」。光仔不可能再回到十二歲的模樣了,知道錯也不能再回頭。那時,光仔的模樣已是65至70歲了。

早上,他以電話短訊相約爸爸在以前和媽媽的家前見面,短訊還貼上了從十二歲到他80時的模樣。才再相見的爸爸一把掌賞光仔一記,對光仔說教(很感人的>o<)後把80歲的光仔帶回家,繼母不相信,決意離家,在離家的最後弟弟還是認出光仔,大叫80歲的光仔「哥哥」,最後80歲的光仔帶繼母到一棵他感到不開心時常去的大樹上,大樹可以直接看到家裡的情形,叫繼母不要走,最後繼母留下了,可是光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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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內容~~但係呢~其實光仔有個情人ga,係佢個中學miss,我冇打到~

套戲入面笑位都幾好~唔錯嘅一套戲~

爸爸打80歲嘅光仔時,場內d人都嘩一聲,因為「啪!」一聲真係好應下。跟住爸爸鬧佢大至上講「爸爸真係好錫你!你離家出走,我搵你!你要錢,我都比你!....」之後o個d仲感人呀,不過真係唔記得左...

到最後光仔帶左繼母去棵樹到講左一句都令我想喊:「我唔想我個個阿媽都唔開心呀!」因為前因後果嘅關係,所以覺得好感人!!

大家一定要去睇呀~~~>o<

唔知第時買碟,o係屋企睇會唔會咁感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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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日記主題係咁嘅樣,其實係因為唔想等介放工先去睇,太夜,所以最後得幾個人睇左先,冇同佢講,就話我哋冇睇戲而去食飯就算~哈哈~希望阿介睇唔到lee篇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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