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虽然这个星期发生了一件令我超级不开心的事情,但是,感谢老爸,及时给我买了手机,令我还有可以笑的事情.题目中所提及的"亲爱的",不是他喇,是我亲爱的手机-诺基亚5700变形金刚版~
哦,这部机子,超漂亮,令同是使用5700,但是普通版的蓝志鹏同学和姜永杰同学超级羡慕.死人姜永杰还买了黑色胶套.然后我常常笑着说:"我们用情侣机呢!"哈哈!超级开心呢~我跟姜同学说,我的说明书是全英文的,我看不懂,要借他的来看看说了些什么.然后他说,他那本是全马来西亚文的.oh my god~是这样吗?有这样的说明书吗?无奈之下,找到了蓝同学,然后拿了那本半英文,半中文的,无聊到不行的说明书(当我跟kent说的时候,他说,小姐,试问有哪本说明书是不无聊的?)哈哈!!!
今天下午,是艺术节.和蛋挞一齐坐,超级好笑.我拍了杰杰跳街舞(可是有超扮嘢的植建龙,和那个超恶心的白化病女人),歌王唱歌(哇,正!),还有一个弹钢琴的男生.可惜没有拍高三那个会beat-box的帅哥...
对了,晚上回来把东西弄上电脑,顺便把爱人们的相片放进手机的时候,突然想起他.发现,找来找去都找不到他的照片.他答应说传给我的,现在也没有.算了,说不定他已经忘记了.呵呵,那就算喇.就让他,离我的世界,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远到不行,远到看不见就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