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最受歡迎o既GAME非COD同L4D2莫屬,
不輪電腦版、PS3版、XBOX360版人人都連線玩。
尋晚同強哥、royce落網吧打L4D2,我係第一次玩,
感覺幾易上手同埋比想像中難死。電腦版操作如下,
鍵盤:W、S、A、D上下左右移動,E掣執野,R掣上彈,
mouse:上、下、左、右就望上、下、左、右,
個碌就換武器/道具,左掣開槍/用道具,右掣撥開d喪屍。
隻GAME極之血腥,為虐殺而虐殺,d喪死好似豆腐咁,
射兩野就甩手甩腳,d隊友(人類)練左鐵布衫咁,
亂槍掃射用斧頭劈都只係噴血個身完整無缺。
玩左一粒鐘就只係去到第一版第二個Area,
再玩落去就cut線,個職員話埋左數唔比續... =.="'
咁又係o既,我地續機個職員又唔會多錢落袋,
雞碎咁多人工做多咁多工,最好個個都唔好玩佢就唔洗煩。
royce就慫恿我同強哥買正版係屋企連線玩,
之但係屋企部電腦仲係六七年前貨色,唔知行唔行到L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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