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一些原因讓我反省我的愛情。
很小很小的時候,交往是用來擺脫不想要的愛情。一個自己沒太有感覺的人愛上了自己。有人會認為這是「身價」,但對於自己來說,這是一份厭煩。所以第一個「他」開口說交往的要求時,順口地答應了。
即使那一個「他」我連名字和長相都還沒記得。
然後在知道「他」有百般多的曖昧,我也對「他」不致可否,因為這段交往是自己要來的,想結束一句就行。可是,我不說,因為懶說。
一年多後,當大家要畢業的時候,我和第一個「他」分手了。在第三者口中得知的。電話中問道是不是分手了?我沉默了幾秒鐘,回應是。第一段交往在我依然未懂愛的時候,結束了。
我反省這段沒有愛情下的交往關係,結果是我是很人性化的小孩,也是一個懂陰謀的小孩。利用一段小關係,省掉那些被人炒得熱烘烘的聒噪。回想著自己一年多的傑作,多恐怖的十歲小孩!
這是一個過錯,錯在年幼無知。
在這裡「說」完第一次的交往,有一種自虐的感覺,幹嘛我要在自揭瘡疤。不過,人頖就是喜歡做M,甚至這種行為被稱得上是「美德」。而很不巧地我是這種稱為人頖的品種,所以我還是要繼續自虐。
第二段的交往只有四個字形容,年少輕狂。這已經是第一個「他」之後的兩年的事了。用兩年的時間把自己過往對愛情的態度沉澱,開始明白愛情為何物--兩個人互相吸引。或許是因為好奇,或許是因為寂寞,我和第二個「他」莫名其妙的開始交往了。就像現在的情侶一樣甜甜蜜蜜,但大家都知道這般的甜蜜大多都是騙人的蜜月期吧。就在蜜月期過後,我和「他」吵架了,變得會懷疑「他」。但出於自尊,出於驕傲,我什麼也不說。甚至連呷醋也沒變出臉上,這才發現自己的韌性有多強。
直到另一個女孩出現了,她不是第三者,至少我從來沒當她是。只是「他」對我從來都是那個我們誤以為是愛情的「吸引力」。當好奇滿足了,吸引力減退了,「他」比我更早認清那不叫愛情。然後結束了一年的交往。
這是我認識到我的自尊不容許我在愛情面前認輸,結果亦因為自尊令我更受傷害。那個時候,沒有去挽回「他」是出於保護自己的愛情,而不是自尊不容許。因為退一步更發現自己並不再愛「他」。
對愛情認知不足,令自己身受重傷。以為自己不會再接受一段可能錯誤的交往上。然而,不到半年第三個「他」出現。當然自己也相當吃驚。這次不再年少無知,也沒有年少輕狂,有的只是不敢放開自己。怕再是自己一頭熱,怕這不是真正的愛情。「怕」令我不再如猛開的水龍頭不斷讓滿滿的愛浪費掉,而是把愛一點一點流出。
也曾一再懷疑自己真的是愛「他」,還是只是「吸引力」的時候,我想將這份已開始的關係變成「好朋友」的關係。一年過後,在「他」滿心歡喜的時候,我還是想著我們會就這結束嗎?然後是第二年,我還是一身傲骨地看著「他」沒有減退的愛,而我依然是把收少了的水龍頭慢慢地流著,偶爾開大一點的方法去處理愛情。到了第三年,我們大多都是有各有各忙,但依然在一起。有人說,我們像是朋友。而「他」依舊愛著。
反省著第三段未完的交往,我們給對方愛情的方式不同,但重點是我們之間依然有愛。雖然,不知道是對是錯,但我們還沒分手。「他」愛著用驕傲堆砌成骨的我,我學著除去骨子裡會的驕傲,給予「他」更多更多的愛。當中明白我一直認知的優點,在「他」看來是缺點。
我和第一個「他」是冷凍的冰水,沒有交流;第二個的「他」是一直沸騰的滾水,將所有的愛都燒乾了,連自己也灼傷了;第三個「他」是慢慢加熱到七十度的溫水,慢慢讓愛情蒸發,不冷不燙,還有水龍頭在一滴一滴的加水。
反省我那些有點糟糕的過去,還有很多很多。不過揭瘡疤這種事,不可能無底的揭吧,其實,有心情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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