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包包引紛爭
前不久,消費者劉某花800餘元購買了一雙某品牌旅遊包包,可洗包包時卻遇到了堵心事。
旅遊包包穿臟後,劉某將包包送到南新西道某擦包包店清洗。等6天后劉某取包包時,發現一隻包包上帶有小面積花紋且顏色變深,另一隻包包出現2厘米長的划痕及表皮破損。劉某要求店家賠償,而店家卻稱,自小店開業以來,所使用的清洗劑均來自正規渠道,在整個清洗過程中,服務員也非常小心,以前從未發生過此類現象。至於包包面個別部位顏色加深,是生產廠家的問題,其不應該承擔責任。對此,雙方各執一詞,消費者便來到路南消協進行投訴。
路南區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接受類似服務時,首先要檢查好自己的物品後再送去商家接受相關服務,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同時,也提醒商家,在為消費者服務時,應注意仔細檢查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是否存在缺陷,細心觀察該商品被處理後是否會引發其他後果。發現存在上述情況之一,必須書面告知消費者,經雙方簽字認可後再提供服務。
路南區消協工作人員充分聽取了爭議雙方的陳述,審查了相關證據,並對爭議事實進行調查、核實。消協認為,該店在接活時,沒有事先檢查消費者送去的物品是否存有缺陷,應負一定的責任。最後,消協依據《消法》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之規定,對雙方進行了調解,經協商,由經營者為劉某修復破損的旅遊包包,且退給已付清洗費10元並賠償150元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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