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因水晶指甲事件跳樓
14歲初中男生小丁因為水晶指甲未剪被老師批評、罰站,回家後從元一柏莊小區12樓一躍而下(去年11月份本報曾報導)。事後,小丁父母將孩子所在學校合肥市陽光中學告上法庭,索賠28萬餘元。經過承辦法官的多次調解,近日雙方最終達成了由校方一次性賠償26.2萬元的協議。
1月20日,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跳樓男孩小丁的父母認為,孩子之所以會跳樓,主要誘因是沒有剪指甲,老師冷言冷語的批評導致孩子受創,同時讓孩子在辦公室裡罰站近45分鐘,不讓其回教室上課,這是剝奪孩子的受教育權,屬於變相體罰。
學校的代理律師則稱,當時為了預防甲流,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學校要定期對學生的儀容儀表進行檢查,保持衛生。在當日晨檢中,包括小丁在內的5名學生都被查出未剪水晶指甲,老師提出修剪指甲的要求。由於小丁拒絕解釋,也不聽從老師要求,所以老師讓其在辦公室思過並等候家長的教育方式,並非體罰。另外,校方還認為,小丁是被其家長帶回家中後才發生悲劇。根據有關規定,學生已經脫離學校的監管範圍,而且是自傷行為,與校方沒有直接關係。
承辦法官多次調解的26.2萬元的賠償協議,雙方均比較滿意。目前小丁正在恢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