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英文留心合同陷阱 具體條款“藏”在合同背面,學員未看便簽惹糾紛
事件:今年4月26日,家住羅湖寶安南路的鐘小姐,花37500元在華強北群星廣場某英語培訓機構報名學英文,因沒有英語基礎,一個月不到她就發現接受不了高難度的學習方法,遂要求辦理退款,對方以合同中有相關約定為由拒絕。
維權路:昨日,鐘小姐告訴南都記者,孩子3歲了,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她決定報個長期培訓班,將學到的知識教給孩子,遂到這家培訓機構諮詢報名事宜。考慮到自己只有初中學歷,擔心跟不上課程,她主動將這些情況告知課程顧問。對方當即打消她的顧慮,並拿出一張課程註冊合同,指導她一一填寫、簽名,隨後兩天內交齊了學費。
接到鐘小姐投訴後,福田消委會介入調解。消委會認為,培訓機構拒絕為鐘小姐辦理退學的做法不合理,因為在報名之前,學員已主動將自身情況告知課程顧問,課程顧問不應誤導學員,推薦不合理的課程。學員簽字前,培訓機構也未盡提醒告知義務,將合同背面的條款進行解讀,而簽名合同也未提供給學員一份。經多次交涉後,該培訓機構總部同意在45個工作日後,扣除4800元,退給鐘小姐32700元。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無論參加什麼樣的培訓,要在交錢和簽字前瞭解清楚教學內容是否適合自己,方式能否接受,時間能否堅持下來。最重要的是,簽合同前一定細讀約定內容,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所簽合同要自己保留一份。“從始至終都沒人提醒我背面還有具體條款。”鐘小姐說,報名後她開始跟班上課。一個月不到,她發現以自己的英語基礎很難接受這種學習方式,提出退學。對方卻稱,合同早有約定,上了外教課學英文,不符合退學要求英文 補習班。鐘小姐這才發現歌倫比亞,雙方應盡義務、責任及退學條款都藏在合同背面,且簽完字後對方,並未提供給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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