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國無天價離婚案 解讀中美離婚"散夥"大不同
11時33分報導,自去年底美國高爾夫球星老虎伍茲爆出婚外情醜聞後,該事件給這位情場高手帶來的“災難”近日終於顯現出來。有最新消息稱,虎嫂已決定離婚了,而伍茲將要為此付出高達7.5億美元的離婚費!虎嫂很可能因為這筆天價“散夥費”成為全球第三富婆。據稱,伍茲的家底一共10億美元,這下就銳減了四分之三,想必痛到骨髓。聯想到中國富豪類似案件也不少,但從沒聽說哪個富豪會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那麼,中美離婚法對此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導致大的差別原因又是什麼?下麵我們就連線資深法律專家、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岳成。
主持人:老虎伍茲為什麼會賠妻子這麼多錢?這起“天價離婚案”所依據的美國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岳成:在美國有關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屬於地方立法範疇,也就是州立法,不在聯邦立法的體系內,而每個州的立法又各有不同。大體上關於離婚的法律規定分為兩種。一種是公共財產立法,和我國的婚姻法大致相同,也就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抓姦離婚時要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平均分配;一種是習慣法,不管婚前還是婚後,個人掙的錢是個人的,但在離婚時要根據婚姻存續時間以及個人收入的能力確定撫養給付額。
關於老虎伍茲,要把自己10億美元的3/4給女方,因為他是用來換取女方的沉默,也就是女方在得到3/4的財產後,不能將他的婚姻生活等內容向社會公開。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協定抓猴離婚,協定離婚更多的是根據雙方意思表示來確定協定內容,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就可以到法院去確定,雙方法官簽字就可以離婚了。
主持人:中國富豪中也有類似案件發生,但我們卻很少聽說哪個富豪因為賠償女方高額抓姦離婚費而導致資產銳減甚至破產的,我們的相關法律是如何界定的?為什麼中美會有這樣的差異?
岳成:我們國家的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定離婚,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在離婚上達成了一致,在孩子撫養上,在財產分割上都達成一致一見了,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另外一種方式是法院離婚,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就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抓猴離婚,走訴訟程式。一般國外沒有公正,公正都是由法官和律師來做的;我們國家有公正處,公正處是代表國家來公正的一樣。因為不同的國家它根據本民族、本國的一些實際情況立法不同,一些程式上是不同的。
主持人:有一些觀點說,中國富豪的妻子離婚後得不到合理賠償,關鍵是她們根本不清楚丈夫的資產到底是多少。那麼,如果雙方真到了非要婚外情的地步,受害一方又該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
岳成:我們國家規定婚前財產歸婚前個人所有,婚後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特殊約定的就是雙方共有。婚後財產一般是平均分配,要想得到平均分配,沒財產一方要想得到應得的財產當然要知道配偶的財產是多少,是要拿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去調查,另外也可以請律師去調查,拿出這方面的有力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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