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紙休書來窺見清朝時的離婚制度
自貢市收藏愛好者、中國收藏家協會會員姜小平近日抓猴展示了一張清朝光緒年間的休書。他認為這一紙休書可反映出古時的離婚制度,婚外情從而印證封建社會男女雙方在婚姻中的不平等地位。
這張休書為清光緒十四年(即西元1888年)三月十三日立存。長600毫米,寬248毫米,主體為紅底黑字,離婚該書右方兩個大黑圓圈中寫有“休書”二字,正文用雋秀的楷體黑字書寫。
休書的內容為:“文門江氏原籍河南省博愛縣朱村二甲人,離婚光緒十年因遭天禍自(只)身逃難來到山西,舉目無親,經鄰說合嫁入文門。圓房之後只生一女。去年七月十七日偶遇原籍老鄉得知老家父母病重非要回家省親,豈料回來之後一改昔日面目,整天走東竄西招惹閑言非語,近日又把家中財物盜出不知送往何處,為此特書休書,自即日起逐出文門,抓姦日後任其自便,文門上下均不訊問,立字存照。立休書人:文天才,族長:文啟明。”同時加蓋有當時縣衙的大紅印章。
姜小平介紹,從休書字裡行間可以看出,女方因父母病重非要回家省親而引起婆婆和丈夫不滿,回來後便被冠以抓姦“走東竄西招惹閑言非語”等之名,被丈夫休了。當時,做丈夫的無須任何法律手續,抓猴只要寫一紙休書,責令妻子離開夫家,婚外情夫妻關係就算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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