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顧客搬送貨物卻遺失飾品
商家“幫忙”運貨,搬運工人一時大意,將顧客整批貨全部弄丟。近日,來南昌做生意的九江張先生向本報投訴洪城大市場新世紀飾品商行。
張先生告訴記者,10月26日,他和朋友三人到洪城大市場採購生活用品。一天下來,三人帶著之前購買的4000餘元商品來到新世紀飾品商行準備最後一項採購。 “因多年交易,彼此很熟悉,就由商行幫忙將總共5000餘元的商品一同打包,送往指定物流公司托運。”
10月27日,張先生詢問物流公司,飾品批發卻得知相關貨物根本沒有送來。這時,新世紀飾品商行的負責人才告訴他,由於搬運工人一時疏忽,所有商品下落不明。
隨後張先生要求新世紀飾品商行全額賠償遭到拒絕。商行一熊姓負責人表示,因為是工人出錯,在該店採購的1000餘元貨物可以賠償,另外再行賠償1000元。 “我們只答應幫忙一同打包,但沒義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律師認為,無償幫助他人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人一般不承擔相關責任。然而,新世紀飾品商行將顧客貨物送往物流公司的行為,明顯不屬於無償幫助,因此新世紀飾品商行應當全額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