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他們(達、君)約了我去北角溫書,當我地去到北角時,達仲未到(聽家她們說他要在家食咗飯先黎),我地就到權記食
嘢了(由於家仲未食嘢,so我地就倍佢一齊去食了,本來我和君唔打算去食ga,後來聽完君說在那唔食嘢會比人趕出去,所以
我地就一齊食了),之後我地在健威坊等達黎。我地去圖書館途中,達發現在排隊中的英,於是他們就用手電傾咗一陣。當我
地在做緊功課時,圖書管理員過黎話這裡不可以做自己嘢,她就比咗另一個可以做自己的嘢嘅地方的地址(側魚涌圖書館自修室)
我地,所以我地打算借完書先走,走時家就去找英比書佢。但我地找了那地址很久都找不到,問了幾個路人先至找到那裡,但去到
時已冇位了,想不到放假也這麼多人在溫書。之後我地又搭電車去番北角,我地決定之後就去咗麥當奴做功課,我地驚比人趕出去
就買了杯嘢飲先做功課,中途定就去樂teen會找阿桌,我地就繼續做功課,達走咗(他說要回家幫他爸興祝生日)家先番黎,我地
過了一陣就走了,我和君就搭電車回家,而家就搭巴士回家了。
愛情十誡之一:
不要記恨,恨,就等於為別人作的錯誤而去懲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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