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汽車以舊換新報廢車輛 2106台
截止到2010年底,齊市七區九縣共報廢車輛 2106台,轎車 1376台,佔報廢汽車報廢的65%以上。其中,大型客車 194台,小型52台,微型158台,貨車中包括大型25台,中型38台,137台輕型,微型31台,共231台;每個月報廢汽車達到 100多台。
日前從國家統計局齊齊哈爾調查隊獲悉: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推行一年來,齊調查隊對實施效果走訪了相關部門,從統計數據顯示,自提高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以來,報廢汽車數量明顯增加。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緩解了低收入車主換車的難題,在推動車輛消費同時也促進了道路安全。以往很多汽車沒有到報廢期,但車的性能已經達到報廢程度,由於修車花費明顯要低於報廢後購置新車增添的費用,所以很多低收入的車主只能選擇簡單修理後繼續行駛,這樣給城市交通帶來了明顯的隱患。新政策推行後,補貼標準明顯提高,如一台福田微卡,報廢後直接返回9000多元,車主只要再加上少部分錢就可以購置一台新車,性能又符合國家制定的標準,所以很多車主就寧願選擇報廢後重新購置。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推行是為應對金融危機,刺激和拉動國內消費,已取得一定效果,但由於補貼標準的增加,再加上補貼要求是報廢後必須另購置,一定程度上帶來了交通負荷和尾氣排放的增加,給城市交通和環保帶來一定壓力。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後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政策宣傳覆蓋面小,部分車主沒能享受到優惠政策。由於政策要求報廢的車和新車的手續必須是同一個名,而且新車必須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購買的,如果沒買車,就不能按照標準執行。但許多車主不了解政策要求和截止時間,所以有很多車主沒有及時領取報廢汽車註銷證明,造成不小的損失。
博主好站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