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電影片名翻譯的 方法 及技巧
關於翻譯標準的爭論,由來已久。其中至今仍引起人們極大爭論的莫過於近代著名翻譯家嚴復提出的“信、達、雅”的標準。 “信”是對原文而言,要求譯者正確理解原文,忠實表達原文思想、風格、內容。 “達”是對譯文而言,要求用通順易懂的言語表達,而關於“雅”,卻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奈達提出對等概念後,金隄從三個方面對該概念進一步闡釋:翻譯社接受者概念、效果概念、對等概念。關於效果概念,他指出,在明確了效果指信息對接受者的作用後,需要強調它應該包括信息的全部作用,也就是接受者從中所獲得的一切理解和感受。包括主要精神、具體事實、意境氣氛三大要素(1998:18)。筆者以為,這進一步明確了嚴復“信、達、雅”標準的內容。效果概念是否全面掌握,實質就是翻譯過程中是否真正以等效為目標。轉載
我們知道,一切語言現像中形式和內容是一致的。譯出語和譯入語屬於不同的語言形式。各自的讀者對本族語有自己的感受。在電影片名的翻譯實踐中,應在“信、達”的基礎上,以以上三要素(主要精神、具體事實、意境氣氛)為具體內容,全面實現“效果”的對等。金隄說,正因為不同語言的各種變化都必然引起語言效果上的變動,所以只有從譯文效果著眼,才能判定譯文語言是否恰當(1998:43)。以此為標準,譯名在音、形、義等方面盡量達到精神、事實、意境的對等,即最終使“接受者和譯文信息之間的關係,應該與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間的關係上基本相同”(奈達,cf.金隄:1998)。 the Bridge Of Madison Country,You Can't Take It WithYou分別譯為“廊橋遺夢”和“浮生若夢”,深刻體現了漢語文化獨有的意境,堪稱上乘之作。
片名言簡意賅,但信息量大,總攝全片內容。它們多以名詞、短語、簡單句出現,其中以短語居多。這就要求有很高的漢譯技巧,因為它們的上下文體現於影片情節中。常見的英文電影片名翻譯方法有:
1.直譯法
這是最常見的譯法。在不違背電影情節、內容及不致引起錯誤聯想的前提下,以生動、形象的譯入語再現片名。如:Snow White andSeven Dwarfs(白雪公主與七個小矮人);All Quiet On theWesternfront(西線無戰事);Dances WithWolves(與狼共舞)。但這種形式與內容都可直接對應的作品較少。因而要在主要精神、具體事實、意境氣氛等方面都達到對等,採用直譯加意譯的方法是完全必要的。如Ghost(人鬼情未了);講述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及微軟電腦公司創立者事蹟的PiratesOf Sillicon Valley譯為“矽谷傳奇”。再如, The Living Daylights(黎明生機);
2.意譯法
如上文所述,很多片名本身含有豐富的文化內涵。英文翻譯直譯難以體現其中精髓,譯者在綜合、分析、理解原片內容、風格、情節甚至於文體等的基礎上,對片名進行創造性加工,將它譯成能反映原片特點的譯名,以實現其文化、審美、經濟等方面的對等。如:One FlewOver the Cuckoo's Nest中,Cuckoo'sNest與杜鵑窩無關,它是個習語,為“瘋人院”之意,因此,該名後被糾正為“飛越瘋人院”。 MidnightCowboy中的cowboy本意為“牛仔”,是美國特有文化,與漢文化中的“牛郎”並無關係,但作為折衷,“午夜牛郎”似可接受。再如,ButchCassidy and the SandanceKid譯為“神槍手與智多星”,生動了體現了該片內容、情節,優於最早的“虎豹小霸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片名本身雖然表示人名或地名,但卻是有意虛構出來的,且與電影內容有緊密的聯繫。此時,若能音譯的同時,又能體現片名的內涵,當然再好不過。否則,以意譯為佳。如CashMccall(商海情深);Shane(原野奇俠)。
優秀的意譯片名有很多,下面再舉幾例,以供欣賞:The Best Years of Our Lives:黃金時代;SingingIn the Rain:萬花嬉春,雨中曲;Rebel Without a Cause:善子不孝誰之過,阿飛正傳;Lawrence OfArabia:沙漠梟雄;It's a Wonderful Life:風雲人物;It's Not Me, It'sHim:冒名頂替;Big Bully:冤家路窄,等。
3.音譯法
很多片名本身常為表示人名、地名的特殊名詞,在不致引起譯入語文化的曲解時,可直接將其音譯。如:Rocky:(洛基);Casablaca(卡薩布蘭卡)。但眾多例子表明,純音譯的例子很少,因為表示片名的人名、地名多為國內觀眾所不知。由此應考慮音譯加意譯這一方案,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如Patton:巴頓將軍;ForrestGump:阿甘正傳;King Kong:大金剛等等。
4.另譯
以上譯法都難以實現對等時,或譯名是死譯、亂譯的結果,導致譯名晦澀難懂,可採用另譯。如:Earthquake最初譯為“地震”,給人一種科教片的感覺,與原片內容相距極遠。後譯為“驚魂奪命”較好地實現了對等。再如,Gia。 Gia是名模GiaCarangi的縮略,若音譯,毫無意義,現根據故事內容,譯為“霓裳情挑”;Speed講述的是發生在一列高速奔馳的列車上排除一顆定時炸彈的故事。
故事情節迭宕起伏,扣人心弦,日文翻譯真正反映了“生”與“死”全係於列車之“時速”,譯名“生死時速”可謂經典之作。上乘之作還比如:Entrapment(將計就計);PlayingBy Heart(隨心所欲);Matrix(黑客帝國);The Duke(億萬富犬);While You WereSleeping(二見鍾情);It Happened One Night(一夜風流);GeorgeWallace (風雲傳奇)等。
翻譯是從一種符號轉換到另一種語言符號的再創造活動。翻譯的實質,是雙語間意義的對應轉換。不可否認,當前片名在這意義轉換的過程中,存在良莠不分的現象,但因各個譯者自身水平、經驗、審美觀點不同,公證譯名質量自有高低之分。但筆者認為,為充分發揮譯者的創造性,可允許多種譯名同時存在。第一、就翻譯的共時角度而言,這種解讀同樣作品由不同理解產生的詮釋或許都有其全理性,都有積極的一面,符合水平不同讀者的需要。第二、隨著歷史的發展,過去和現在人們解讀同一部電影時的審美標準也了生了變化。若非某片名已被廣泛接受,將一些片名再譯以符合當代人的審美情趣,也是可接受的。當然經典的譯名已深入人心,若非確定有把握,改譯、另譯似已無必要。但譯名多了,為避免造成混亂,應在括號內加以註明。 GoneWith the Wind先被譯為“亂世佳人”,而後為“飄”,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部賣座影片,除了精彩的劇情和出色的演員陣容之外,片名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好的片名直接影響到觀眾對影片的興趣程度甚至是票房的好壞程度。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一部影片想在國外市場收穫可觀票房,其片名的翻譯就顯得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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