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歷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11
人生在世總有「管教」及「被管教」的經驗,若細察當中管教的真意,倒不難發現「苦事」背後的美意。
「管教」彷彿成為父母與子女溝通的「捷徑」。在公眾場所,有時父母斥責子女的行動:「你再走來走去,待回兒碰到人,回家就有你受的﹗」孩子聽來總不是味兒,反感到「管教」背後的恐嚇,家園淪為受罰的地方。
管教的重點並非控制,而是要讓孩童從規範中明白正確行為。當孩子不明白父母管教的心意,強要他們依從,只會讓孩童為違規編造更多的藉口。
無可否認,處罰對不合宜的行為能收即時壓止的功效,沒有更好方法的時候,惟有倚重處罰。結果,孩童不合宜的行為會在短時間後重新出現。面對上述情況,父母只會加重刑罰,形成「負面後果的惡性循環」( “ a vicious circles with disastrous side effects”)。
過份強調懲罰,只能消除違規孩童的表面問題行為,正如犯人在監獄中學懂如何逃避處罰一樣,但他們的問題行為會以其他形式重新出現。從這種「再學習的經歷」中,人只能從規範中學會甚麼是不能做 (what not to do) 。所以,讓人明白管教背後的心意,了解個人行動的代價才能突顯管教的意義。
管教是以愛作榜樣,用智慧去表達出來。
同樣,信徒也面對上帝的「管教」。在生活中遇上不如己意的事情時,會問神為何安排自己在生活中上演「悲劇」。大抵人不「明白」神管教的心意,更重要是人在不如意中從沒有企圖去「明白」。信徒在生命的逆境中,若能細察管教是「愛的記號」,是讓人從中學習和成長的機會,便不會輕易怨天尤人。正如《聖經》說;「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希伯來書〉12:7
基督行動
1• 作父母的,反省自己「管教」時是出於發洩情緒,強制行為,還是給子女成長建立典範的榜樣?
2•作信徒的,反省人生經歷,細味上帝安排給人的每個恩典與美意。最好能記下,以作日後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