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事正當,我們要自己選擇;
甚麼事妥當,你我之間要知道。 〈 約伯記〉34:4
(呂振中譯本)
上帝造人是公平的;公平並非指各人相貌一樣,家勢均等,而是大家同樣受到有限資源的制肘。一生中有太多事要完成,我們只能選擇那能做的事。而正因我們有選擇的自由,理應在能做的事項中,找那應該完成的去作,才不至追悔。
既然上帝安排固定的時限(我們把一天視作二十四小時),工作的效率與果效是個人選擇的結果。各人如何運用時間的選擇不同,帯來不同的結果。有人嘗試把工作分別為「重要」(importance) 及「緊急」(urgency) 兩大範疇。並且在四種工作類別中角力:第一種是「既重要又緊急」,如上廁、飢餓時進食、災難中死傷者的救援工作等;第二種是「重要但不緊急」,如訂立人生目標、建立親子關係等;第三種是「不重要但緊急的」,如工作中友人的來電;第四種是「既不重要又不緊急」,如玩電腦遊戲,上網在ICQ中跟陌生人對話等。
上述事項的分類看似合理,然而判斷事件的標準仍屬主觀的。換言之,各人的喜好不同,標準有別,自然在「緩急」、「輕重」的定義上難有共識。對於新一代年輕人,上網玩ICQ成為生活中最重要的項目,學業只淪為不緊急又不重要的部分。至於投身變化急速的金融界人士,股票或貨幣價格起跌成為最重要的項目,反之,跟妻兒溝通變得微不足道。
所以,當上帝給人選擇的自由,問題的關鍵並非選擇太少,而是如何在太多的選擇中作取捨,完成那些「妥善」及「正當」的事。 擇善固執背後需要一份自覺,各人要辨別孰輕孰重,然後承擔選擇的結果。
能分辨生活中的「可為」與「可不為」是上帝給予人的福氣。
基督行動
1•學習在每天工作前寫下工作項目的清單,按其重要性及緩急排列次序,嘗試先完成重要的事,且事後給自己鼓勵及肯定。
2•每天睡前檢討自己生活緩急優先的標準,是否「正當」、「妥善」(可跟伴侶或好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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