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不可能憑空而降,也不能單獨存在,都必須在各種因緣條件配合之下,才能現起和存在。倘若組成的因緣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會存在,這就是佛理中「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的道理。
有些人不明白因緣果報的定理,就懷疑因果是否可靠的,就像人們眼見世間許多作善的人,不得好死或多災多難;而那些作惡的人,反而晨夕享樂,過著富裕自在的生活,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就這來看,豈不是有誤因緣果報的定理?這當然不是,憑三世因果來看,是個很簡單的道理。作善的人今世受苦報,是因為他前世所種的是惡因,同樣地,作惡的人反而得好報,亦是這個道理,而來世將受什麼果報,就視乎今世種下的是什麼因,總之,因緣果報,絲毫不誤。
所以,我認為真正明白因果道理的人,就會按照因果的道理来積極地創造自己的命運,人生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理想,但如果不主動種下善因並順其自然,那理想都將成為空想而幻滅。無論是希望求取哪方面的成就,都必須首先明白關鍵的因與緣,凡事隨緣,腳踏實地並付諸實踐,才會有成功的可能。
我覺得因果是一定存在的,除非你不作因,否則,不論好惡,皆會留下業力,遇緣便即現起,招受果報。若果作了惡因,要想不受惡報,那是沒辦法的事,因為善惡是不能互相抵銷的,已種的因,分受其報,因為已留下業力,不過多做善事,廣增善緣,使惡報由重轉輕,這是有可能的。所以,要獲得快樂的人生,我覺得必須種善因,因為可以得善果。
最後,我認為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沒有別的了,全是因緣果報。成功了,是因緣果報;失敗了,也是因緣果報,世間的一切一切,全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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