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期的樂器通常都以相同、但大小不同的家族系列形式出現 (consort),例如魯特琴 (lute)、直笛 (recorder) 、古大提琴 (viola da gamba) 、shawms、crumhorns等。樂譜上通常都沒有註明是由哪一種樂器演奏,完全取決於演奏者手邊有的樂器。音樂聚會"(The Music Party) 十六世紀的繪畫,顯示了當時的所使用的樂器和音樂演奏活動模式 - 以樂器伴奏歌唱,以室樂形式進行,樂譜放置於中央。圖中左邊的樂器是長笛,右邊的是魯特琴。摘自"古典音樂欣賞入門" 魯特琴,是十五到十六世紀,最普遍流行的樂器。源自東方,本由十字軍引入歐洲。弦線的數目視乎樂器大小而定,由最小的四弦至最大的二十多條弦的也有,但以六條弦線的最為普遍,所以又名六弦琴。琴頸向後彎,有指把位,弦線以兩條一對來調音。音量小,但聲音溫柔高雅,故深受當時的人所喜愛,不但用於伴奏,更常用於各類的室樂和獨奏中。它的記譜法較特別,稱為 "Tablature" -把數字、字母,和其他他符號,放在樂譜線之間,代替音符。
資料來源:(http://lpl.hkcampus.net/~lpl-aycw/renaissance_instruments.htm)
我的感想:原來在文藝復興除了有畫.醫學.科學,也有樂器的。他們己發明了很多不同種類的樂器,有<span class="para">古鋼琴 .管風琴.軍號.弦線。在他們那代己有,是一種了不起的事呀。這也可證明古時的人也會聽音樂和玩樂器作娛樂,他們會享受生活,會進行社交活動。還有很多作曲家用樂譜作曲,也發明了很多符號,顯示了人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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