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

1997年12月條約在日本京都通過,並於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間開放簽字,條約於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到2005年9月,一共有156個國家通過了該條約(占全球排放量的61%)[5],引人注目的是美國和澳大利亞沒有簽署該條約。
條約規定,它在「不少於55個參與國簽署該條約並且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附件I中規定國家在1990年總排放量的55%後的第90天」開始生效,這兩個條件中,「55個國家」在2002年5月23日當冰島通過後首先達到,2004年12月18日俄羅斯通過了該條約後達到了「55%」的條件,條約在90天後於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AC%E9%83%BD%E8%AE%AE%E5%AE%9A%E4%B9%A6)
我的感想
那幅數據圖,是不同地區排放二氧化碳的折線圖。美國和加拿大排放的二氧化碳最多。而美國是參與國之一,要經過美國批准才可以通過。但是他自己排放的二氧化碳最多,卻不肯簽署,說會對經濟影響最大。美國是支持京都議定書的,他亦支持其他國家參於,但自己卻不參加,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理會地球正受威脅,不為下一代設想,太自私了。
俗語有話:「害人中害己。」自己不保護地球。排放很多的溫室氣體,會令冰川溶化,不單單是美國受威脅,而全世界也會有影響。排放過多二氧化碳,全球增溫,冰川溶化,水位上升、傳播疾病、破壞農作物、阻礙交通、食物鏈受影響,最終只有死亡。全球增溫發生的話,經濟的損失比起現在多很多倍,令願用死亡來換取金錢嗎?過著平么的生活多麼好,無憂無慮。可能你會覺得我沒有出色,但是總好過人們發明科技來破壞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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